据新华社北京5月22日电
中国保监会有关负责人22日针对社会公众关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敏感问题接受了新华社记者采访。该负责人首次明确就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何时出台等社会争论焦点一一表态。
今年7月1日起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将在全国统一实行。
问题一
交强险是否保费高保障低?
与原商业性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责险”)相比,交强险为什么保费更高而责任限额却更低呢?交强险目前总的责任限额仅6万元,为何与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死亡赔偿标准相差甚远?
答:不能将交强险的责任限额或价格与原“商业三责险”做简单比较。
首先“商业三责险”采取的是过错责任原则,而交强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即无论被保险人是否在交通事故中负有责任,保险公司均将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
而且,“商业三责险”规定了较多的责任免除事项和免赔率(额),而交强险的保险责任几乎涵盖了所有道路交通风险且不设免赔率和免赔额。再有,与道交法同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极大提高了人身伤亡赔偿的标准,交强险所依据的是这一新标准。
目前交强险责任限额是6万元,根据国际经验,责任限额水平将会随着国家经济发展从低到高逐步调整。保监会将适时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
问题二
对车损也无责赔付有无法律依据?
交强险除了对交通事故受害人的人身伤亡实行无责赔付外,对其财产损失也实行无责赔付,无故增加了投保人负担。交强险这么赔有没有法律依据?
答:《条例》关于交强险赔偿原则的规定,是源于道交法第76条第一款,即“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它有两层含义:
一是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论被保险机动车在交通事故中是否有过错,只要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保险公司都要负责赔偿。
二是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即使车与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任何一辆车的损失都可以通过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问题三
交强险是否整体赔付率低?
据某地保监局统计显示,该地区今年3月份交强险简单赔付率仅为11.7%。可否认为交强险整体赔付率非常低?
答:交强险实施仅10个多月,所有交强险保单的责任都未满期,赔付数据尚不能准确反映交强险的真实经营情况。
由于不少案件存在争议,往往需要通过多次调解甚至法律诉讼,涉及人伤还需要伤残鉴定等环节,而且责任保险的经营规律是初期赔付率较低,随后将快速上升,最终达到相对稳定。近期交强险赔款分布已体现出这个特点,今年一季度交强险立案数为135.8万件,远高于去年下半年的81.5万件立案数。
问题四
交强险立法主体是否违法?
有学者认为,法律授权国务院制定交强险相关办法,该项授权却被层层转包,交强险立法主体最后变到中国保险行业协会,这违反了立法法。
答:交强险责任限额由保监会会同公安部、卫生部、农业部制定,交强险费率由保监会按照总体不盈不亏原则审批。因此,2006年6月19日,保监会向社会公布了交强险责任限额,并于同日批复了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申报的交强险条款和费率方案。
问题五
救助基金是否增加了投保人负担?
答:救助基金主要是从交强险保费收入中提取,客观上确实给投保人增加了一定的负担。
问题六
交强险费率是否听证?
请问保监会审批交强险费率为什么不经过听证程序?
答:保监会在审批交强险费率方案过程中,以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了保险公司、不同车型代表、有关专业评估机构、有关部委、专家学者等各方面意见和建议,也对美国、德国、日本等实行交强险制度的历史演变进程和经验教训做了详细的研究和比较。《条例》规定保监会根据总体盈利或亏损情况,可以要求或允许保险公司相应调整保险费率;调整幅度较大时应当进行听证。
问题七
交强险是否存在“暴利”?
不少公众质疑交强险存在“暴利”,有位律师不久前算了一笔账:我国机动车保有量为1亿多辆,按投保率80%计算,每年交强险保费收入能达800亿元。扣除税金等费用开支(合计不超过200亿元),交强险一年要赚400亿元。
答:这种计算方式是不科学和不准确的。
一、按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数据,截至今年3月底,我国共有机动车1.48亿辆,其中摩托车和拖拉机合计占机动车总数60%以上,车均交强险保费在100元左右。即便各种车型的投保率都达到100%(事实上达不到这种水平),全国机动车交强险保费总额也达不到800亿元。
二、公安交管部门公布的道路交通事故数,并不能简单等同于交强险赔案数。这是因为:对于道路以外(如小区内等)的事故损失,保险公司也要立案赔偿;众多轻微、自行协商处理的事故虽未列入公安交管部门的统计,但均在保险公司形成赔案;一起交通事故中,往往都涉及两车甚至多车互碰,车主需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进行索赔。所以保险赔案数实际上远远大于交通事故数。
问题八
如何控制手续费成本?
答:为准确核算交强险的经营状况,保监会制定了一系列配套制度,要求保险公司必须做到交强险与其他保险业务分开管理,交强险财务报告必须经外部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建立了交强险经营情况月度跟踪制度。保监会严格监管其中介手续费支付渠道及标准,目前规定交强险手续费支付的最高标准每单不能超过4%。
问题九
“好司机”何时享有优惠费率?
何时开始实行交强险费率与交通违法违章情况挂钩呢?
答:根据《条例》规定,安全驾驶者可以享有优惠的费率,交通肇事者将负担高额保费。建立“奖优罚劣”的费率浮动机制,可以督促驾驶人安全行驶。在部分有条件的省市开展了试点。交强险费率浮动机制将于今年7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实行,上年保单期满续保交强险时将享受浮动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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