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汪君通讯员 何黎邓磊)一大足男子抛下七旬母亲不问不管,甚至在法院强制执行让其尽赡养义务时,他仍拒绝履行赡养义务。日前,该男子被大足法院司法拘留15天。
老母77不赡养
家住大足县邮亭镇77岁高龄的老人杨洪玉,近年来与50来岁的儿子余方德、女儿余方容关系不睦。
调解生效后,女儿余方容履行了赡养义务,可余方德仍不兑现赡养费,他在村里扬言:绝不拿一分钱给母亲。
法院强制执行
4月4日,杨洪玉再次找到法院,要求法院向其儿子强制执行赡养费。随后,大足县法院将此案列入“快执”程序。执行法官调查得知,余方德在大足县永荣长河煤电公司打工,每月有1000多元的收入,能够承担赡养母亲的义务。法院再次传唤其到庭调解,余根本不愿露面。
近日,执行法官与法警队一道,几经周折在邮亭长河煤矿找到余方德。他却情绪激动,声称:不论法院怎样处理自己都绝不掏出一分钱。法院向其告诫此行为性质恶劣将受重罚时,余竟称这是自己的事,与任何人无关,执行法官苦口婆心地劝说无效,在向其告知他将因此被拘留时,余竟表示愿意领受这份处罚。日前,大足法院对其做出了拘留15日的决定。
昨日,在拘留所的余称,自己仍然拒绝履行赡养义务。
编后
孝心无价
从法律层面来说,《婚姻法》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从道德层面来说,对父母尽一份孝心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作为儿女,没有任何借口不尽赡养义务。一个没有孝心的人,一定会被世人所不齿。
尽孝心,其实是生命与生命交接处的链条,不尽孝,社会就会失去和谐,生命就会出现裂痕,所以说孝心无价。愿天下人都能“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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