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蛇皮二胡出国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广东省林业局提醒市民携带涉及野生保护动物的物品出境要先办理审批手续
时报讯 (记者 张玉琴 通讯员 赵钊怡) “带着用蟒蛇皮做的二胡到了国外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省林业局相关负责人还表示,经过一系列的专项执法检查,广州经营销售野生动物的总体情况有些收敛,但一些酒家的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有关部门举报。
蟒蛇皮二胡不能直接带出境
在昨天的节目中,广州的张先生打进广东“民声热线”时说,他最近要去日本探亲,但他的亲戚让他从国内帮忙带两把二胡,而做二胡的其中一种料是蟒蛇皮,他不知道这种二胡是否能合法带出国,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带出去。
对此,省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办公室主任廖庆祥回复说,由于蟒蛇是国家一级野生保护动物,所以若是要带出境必须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才行。他建议张先生带着购买二胡的发票,附上他本人的身份证,从省林业局的网站上下载一个申请报告表,向省林业局进行申请,省林业局再报国家有关部门进行申报,得到审批后方可出境。廖庆祥说,由于中国已加入《野生动物植物濒危物种国际贸易公约》,若是没有这些手续,直接把这种用蟒蛇皮做的二胡带出国,到了国外再被发现肯定会被没收,若是数量多的话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手段越发隐蔽
廖庆祥说,最近几年,广东各级林业部门都开展了一些专项行动,对非法经营、销售野生动物进行专项打击,这类情况有所收敛,但其经营、销售的手段越来越隐蔽,给执法人员执法带来一定的困难。比如由于生态的变化,穿山甲等国家重点保护的动物在广东越来越少,不法分子只好偷偷地从其他地方寻找贩卖目标。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逃避打击,在运输穿山甲之前就对其进行麻醉,或是经过宰杀了之后才正式运入,这些都增加了执法难度。省林业局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有关部门进行举报此类信息。
据悉,省林业局最近经过群众举报在番禺查获了一批国家一级保护动物五爪金龙。目前,犯罪嫌疑人已被森林公安抓获,并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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