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街道龙光社区调解员李其义4年调解矛盾纠纷400多宗
巧解居民心结社区和谐安宁
在南山区桃源街道龙光社区法律工作站,有这样一位专职人民调解员:从事调解工作4年多来,共调解各类纠纷400多宗,涉及劳资纠纷、家庭纠纷、租赁纠纷等等,解答各类法律咨询近90次,为群众代写各类法律文书20宗,绝大部分纠纷案件调解成功,得到了辖区居民群众和工厂企业的充分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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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光社区工作站郑国光副主任谈到李其义时,多次竖起大拇指。他告诉记者,李其义在长期的人民调解工作实践中,形成了他自己解开居民群众“心结”的三原则:一是在处理劳资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时,坚持“讲法律、讲政策、讲道理”的原则接待当事人,把法制宣传、法治教育与调解结合起来,化解问题和矛盾;二是坚持分步调解的原则,在调解工作中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事采取不同的方法,根据群众不同的诉求性质,纠纷的复杂程度分步调解;三是坚持以理服人的原则,把法理与情理讲到当事人心中,使胜者不得寸进尺,败者心服口服,充分向纠纷当事人传递“和为贵”的优良传统。
龙光社区居民郑先生是李其义调解工作的受益者,他对老李充满了感激。邻居刘先生拆老房建新房时,导致邻墙住户郑先生瓦房倒塌,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只好到龙光社区法律工作站申请人民调解。李其义接受调解申请后,决定采取他的“三步走”调解法。首先从法律、政策、道理、感情上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并针对当事人是邻居的特点,拟定了做思想工作的方法。其次,在现场调解前对双方当事人分别进行有针对性的调查,核实矛盾纠纷事实。深入到现场调查、勘察,并走访周边群众了解事实真相。再次,在正式调解时,向当事人详细分析本纠纷的特点以及适用的法律法规,坚持合法的原则,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三个调解方案:一是根据当事人双方提出的赔偿数额的中间数27000元为基数进行协商。二是由刘先生恢复原状。三是由法律工作站请有评估资格证书的公司,对倒塌的房屋评估造价进行协商。最后双方当事人都同意用第三个方案,高高兴兴地在调解协议书上签了名。
保安队长余勇辉向记者讲述了一个李其义沉着应对群体性纠纷的案例。2006年9月30日,正当人们沉浸在即将到来的国庆长假的喜庆之中时,龙光社区的某电子厂发生了因搬厂引发的群体性劳资纠纷。李其义立即赶赴现场,此时一群工人在厂门口拦住载运货物准备搬厂的货车,大声呼喊“工资不发不准搬走”,纠纷随时可能激化。老李立刻找来工人代表了解纠纷原因。工人代表蒋某诉说:他们30多名工人于2004年8月到该电子厂做工,没有签劳动合同。老板王某宣布电子厂今天要搬到宝安区,但工人们要求老板现在即结算发放工资和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老板不答应,引发纠纷。听完工人的讲述后,李其义首先安抚全体工人,稳定他们的情绪,并宣传劳动法的有关规定,指出擅自离职的,不能按规定满一年发放一个月的经济补偿,厂方只能按工人的实际劳动时间发放工资。李其义又找来老板,和他面对面做思想工作,对他宣传《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的有关规定,最终王某同意按法律规定立即和每个工人结算发放工资。经过李其义对双方当事人耐心细致的调解,一场激烈的劳动争议纠纷终于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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