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记者 陈亮/摄 |
政府拟建住宅公司引来议论声一片
房管局:有制度约束不会形成垄断
专家:市场问题政府办,是政府职能错位
5月21日,郑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市长赵建才提到政府正在研究组建郑州市住宅投资公司,将承担郑州市住房的社会保障功能,不以营利为目的,主要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以及城中村改造,“干的是原来开发商不愿意干的事”。
消息一出,立即引起了多方关注,有叫好的,也有质疑的。
政府:开发商不愿意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俺来干
组建住宅投资公司让老百姓住上便宜房
郑州市要研究组建住宅投资公司的计划,最早是在5月21日召开的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上提出的。
| |
随后,郑州市房管局局长王广国透露,初步打算,在住宅投资公司成立后,主要承担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工作,但是相关具体方案还有待市政府审批确定。
“我们总的思路是,住宅投资公司将不涉足商品房建设,以承担政府的社会责任为主,营利为辅,是一个非营利性的集团公司。郑州市住宅投资公司一旦成立,将是对现有房地产市场的一个补充,说白了,也就是干一些开发商认为不挣钱不愿意干的事情。”
王广国还说,按照初步设想,住宅投资公司还将解决城市的“问题楼盘”,参与到城中村改造的工程中。
“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很多房地产开发商往往中意于市区二环、三环外的城中村改造。因感觉利润较低或者害怕难挣钱,二环以内的城中村改造则很少涉足。住宅投资公司成立后,我们有着让公司参与到城中村改造、解决这些难点问题的打算。”王广国说。
开发商:谁说俺不愿意开发经济适用房
“新公司拿地可能会被照顾”
针对政府部门所说的“开发商不愿开发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问题,一些开发商认为“经济适用房是肉,廉租房是鸡肋”。
郑州某房产开发公司项目部的李小姐说,商品房利润达到30%以上,才可以做。经济适用房的利润虽然只有6%,但开发商都愿意做,原因是“经济适用房前期投入少,资金周转快”。
廉租房建好后以开发成本被政府收购,政府再对外出租,租金是不归开发商的,基本上无利可图,所以开发商不太愿意建廉租房。
对于城中村改造而言,商报记者了解到,开发商考虑的是“不太懂,要精确核算一下”。
郑州另外一家房地产企业的项目负责人刘经理也提出相同意见。他说,有些城中村村民盖房太多,改造后,按照规划,除掉赔偿,落到开发商手中的利润太少,开发商就不愿意接受;如果落到开发商手中的利润较多,开发商就会接受。
“但不管建什么项目,拿土地很重要。”李小姐认为,如果是政府作后盾建立的公司,应该在拿地时会方便一些。
市民:会不会和电信、电力等行业一样,出现行业垄断
房管局:有监督,不怕
那么,开发商是否还能涉足新公司涉及的项目呢?李小姐认为,这要看政府所说的“主要建设”涉及的范围了,应该还有机会吧。开发商的利润多来自商品房,因此新公司对他们影响不大。
“不管谁盖房子,只要价格下来就好。”很多市民对此持欢迎态度。市民张以京说:“一提到这个公司,我的第一反应是:将来会不会和电信、电力等公司大差不差,出现行业垄断?这是很值得怀疑的。如果政府是诚心办好事,应该把这些先解释清楚。”
就此,王广国表示,按初步计划,组建这样一个公司,主要是为了平抑房价,是郑州市房管局的下属单位,同时由房管局制定政策并监管。不过具体的模式或规定,现在都在筹建之中,不便过多解释。
但王广国明确表示:“虽然这个公司是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但有完整的规章作保障,还有财政、发改委等部门作资金监督,是完全可以放心的。等郑州市住宅投资公司有了项目,也会采取竞标的手段,不会有垄断。”
专家:应该两方面看这个问题,有好的一面也有坏的一面
透明的监管、监督是关键
“这样的公司,可以定性为行使政府相应行政职能的垄断领域的国有企业。”河南省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所长谷建全接受商报记者采访时说。
谷建全认为应该从两个方面来看这个事情:首先,政府是提供公共产品、维持市场和环境的,而由政府出资组建住宅投资公司,就不免出现具备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情况,存在把市场搞乱的可能;其次,如果是为了提供公共产品,这个产品是市场需要的、而私人资本不愿意进入、只能由政府来做的,就应该做。这是宏观调控的一种手段。
“如果这个公司进入市场,就会形成政府职能的错位。”谷建全说。
河南财经学院教授、经济学博士樊明同意谷建全的观点。
“我认为在将来,可能在两个方面会出比较多的问题:其一是成本方面,也就是土地方面,甚至可能会出现隐藏很深的腐败;其二是房子建成后推向社会时,会出很多问题。”樊明说。
樊明还提到,监管的问题必须明确,透明的监管和监督是这个公司不会出现问题的前提。
[相关链接]
国外也有类似公司
在瑞典,住房建设就包括政府直接投资。地方政府所有的公房公司组成的协会在瑞典称为SABO,它管理全国的公有住房,所建住房16%左右归协作团体所有,其余归地方基层自治体所有,公司不以营利为目的。
在日本,1981年成立了住宅都市整备公团。公团为非营利性质,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面向全国居民提供住宅。公团主要职能是以中心城市为主,以中等收入阶层为对象,直接建造低成本住宅,向中等收入家庭出售、出租。
开发商的大部分利润都来自商品房,新公司对他们影响不大
商报记者 王海圣 侯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