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卡拉OK版权费收取工作已正式启动。昨日(22日),中国音像协会重庆市联络站公布了收费标准:凡在2007年5月30日—6月30日期间签订版权许可协议,场所内的每个包房将享受8元/天优惠;2007年7月1日后签订,场所内每个包房将按照12元/天标准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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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版权局:即日起征收版权费
昨天的卡拉OK版权许可使用工作座谈会上,重庆市版权局有关人士表示,从2003年国内大量KTV企业被推上报告席以来,关于卡拉OK版权收费问题,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讨论焦点。
随后,国家版权局发布2006年一号公告,规定暂由中国音像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代表著作权人向卡拉OK经营者收取版权使用费,同年11月9日公告《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
今年初,中国音像协会在各地设立联络站开展宣传和督促工作,随着3月云南首开先河以来,北京、广东、福建、山东、陕西和新疆等地的版权收费工作也取得实质性突破。
中国音像协会重庆负责人于平说,我市也从即日起正式启动收费工作。收费工作启动后,企业将按照一年一交的方式交纳相关费用,从即日起签订版权许可协议的卡拉OK企业,将交纳从今年1月1日起的全年版权使用费。中国音协:重庆有4家KTV签约
目前,我市已有白宫会所、美丽都、王府会所、雪域会所等4家KTV业主签订了版权许可协议,20多家KTV业主向音协表示了签约意向。于平表示,卡拉OK行业支付版权费可以让经营者、唱片公司和消费者三方受益。
于平说,卡拉OK经营者支付版权费,可以让词曲作者创作出更多更好的歌曲,充实他们的曲库,实现合法、良性经营;唱片公司从卡拉OK收回部分资金后,可以投入更大。
对于迟迟不愿签订版权许可协议的KTV业主,于平称,一旦查实后,他们将通知业主立即停止使用他们歌库内80%%以上的歌曲,如果业主继续使用这些歌曲,他们将向市版权局投诉或者进入司法程序。
市公安局文保处表示,他们将积极配合音协对不签订协议的企业进行查处,情节比较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理。
KTV业主:不会转嫁给消费者
昨天,KTV业主们纷纷表示,他们不会将交纳的版权使用费,转嫁给场所内的消费者。
“将版权费转嫁到消费者身上,无异于丢掉自己的客源。”杨家坪凌云色彩休闲会所的总经理高波表示。(记者 李晟)
(来源:重庆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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