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 今年4月19日,河南省开封县13名农民工被县人大常委会任命为人民陪审员。有法学专家认为,让农民工陪审员专门参加有关农民工案件的审判活动,有违背“审判中立”之嫌。
今年三四月份,开封县人民法院在全县挑选了10家民营企业,让其推荐人选,经面试、考核最终确定13人。
我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中规定:“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这一规定成为法学界关注的焦点。在开封县人大常委会任命的13名陪审员中,具有大专文化程度的只有两人,其他人均为高中文化程度。
海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王琳认为,当农民工陪审员以“农民工代言人”的身份出现在审判席上时,裁判者所须具备的中立特质已不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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