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昨日,市政府发出《关于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提出,今后我市将重点发展城市公交,确立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未来我市的交通组织和路权分配也将围绕“公交优先”进行,以确保“十一五”期间中心城区公交车平均运营速度达到20公里/小时,准点率超过90%,使乘客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目的地。
主要目标 实现两点间换乘不超过两次
《实施意见》提出了我市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主要目标:“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常规公交,基本确立公交在城市交通中的主体地位。中心城区达到公共汽车万人拥有量16标台以上,出行分担率25%以上,平均运营速度20公里/小时,准点率90%以上,两点间换乘不超过两次,服务合格率不低于95%,车辆进场率达到90%以上,建成“全国先进、中西部一流、群众满意”的城市公交。达到这样的目标后,市民乘坐公交车出行将真正感受到方便、快捷与实惠。
《实施意见》还进一步提出,到2015年,我市将形成以轨道交通和快速公交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支线公交为支撑、出租汽车为补充,合理匹配、高效快捷并与城市规模、人口和经济发展相适应的公交系统。
主要任务 9大任务实现“公交优先”
《实施意见》提出了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9大主要任务,即:完善公交规划、加快公交场站建设、改善公交车通行条件、构建公交线网系统、调整公交车辆结构、建设公交智能系统、提高公交服务水平、强化公交市场监管、加强“公交优先”宣传。
公交优先道高峰期“专用”
记者注意到,根据《实施意见》,“十一五”期间我市将建成沙河堡、火车北站、航空港等综合客运枢纽和世纪城新会展中心、凤凰山、大面铺等公交停车、保养场以及一批公交首末站,并将按照方便换乘的原则,合理调整和设置公交中途停靠站(含港湾站)。
良好的道路通行条件是提高公交运营速度和准点率的基本保障。为此,《实施意见》提出,交通组织和路权分配要围绕“公交优先”进行,让公交车摆脱交通拥挤,顺畅通行,提高运营速度和准点率。凡具备条件的城市道路都应设置公交优先(专用)道并形成网络,要将公交优先道在上、下班高峰时段变为公交专用道;同时,还将优化道路交叉口设计及交通信号配置,减少公交车在道路交叉口的停留时间;而实行“禁左”、“禁直”和单向通行等交通管制的路口、路段,原则上也不适用于公交车,使其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将乘客送往目的地。
淘汰老旧车型增加中高档车
《实施意见》还提出,将进一步调整公交车辆结构,加快公交车辆升级,增加大容量、低地板、电子化、环保节能、造型美观、乘坐舒适的中高档车型,减少普通车型,加速淘汰老旧车型,提高乘坐舒适度。同时,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的公交系统,推动智能公交系统建设。《实施意见》还特别提到了要提高公交服务水平,比如加强运营调度,加大行车密度,及时疏解客流,缩短乘客等候时间,并在有条件的停靠站设置候车亭、中英文标识站牌、电子站牌、交通地图等等。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原则上每年的9月16日至22日应开展城市公交宣传周及无车日活动,广泛宣传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重要意义,使“公交优先”理念深入人心,引导公众把公交作为首选的出行方式。
政策支持 优惠乘车实施公交低票价
为确保实现城市公交发展目标,《实施意见》还同时提出了多项优先发展城市公交的政策。从今年开始,对公交的投入将纳入市财政预算。由政府统筹安排的公交发展资金主要用于加大对公交场站建设和公交车辆新增更新购置的投资、公交科技进步的投入、公交公益性服务和政府指令性服务项目的补偿等。
《实施意见》鼓励公交车辆换档升级,对国家第一阶段排放标准的老旧柴油车淘汰更新,从政府性财政资金中给予贷款贴息,对政府指令开行的公交线路车辆和新型车辆购置给予政府性财政资金补贴。同时还将对GPS调度系统、电子站牌系统、出行信息服务系统等智能化交通技术的投入给予专项资金补助。
对于广大乘客而言,直接受惠的政策无疑是公交票价政策,即对在城市道路固定线路上行驶或在各区(市)县域内开行的公交客运将实行低票价政策。同时,以后我市还将按有关规定实行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免费乘车,学生和成人优惠乘车等。
本报记者 张婷婷 黄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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