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氧混进多家大医院
南京数家大型医院被供气中间商蒙骗;药监:决不允许直接将工业氧拖到医院储罐
2007年4月,南京大厂的金先生致电晨报自己患有肺心病多年,经常吸氧,对医用氧味道有一定“嗅觉”,近日他在一家三级甲等大医院吸氧时,感觉氧气有一股腥味,他怀疑该医院涉嫌用工业氧充当医用氧,以患者的健康作为赌注,赚取利润。
2007年4月中旬至5月上旬,记者前往南京、苏北、苏南等地区调查,揭开了一个惊人黑幕:许多大医院抢救室和病房里的医用氧实际为工业氧,供气商购得工业氧后,不作任何加工,换上医用氧牌子后直接卖给医院。
工业氧直接进入病人鼻腔
南京大厂扬子比殴西气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扬子公司)是一家专营工业氧的化工企业。
2007年4月一天,记者接到线人举报,称一家中间商将前往扬子公司购买工业氧。早晨6时整,记者驾车守候在扬子公司常家营大门附近,6时30分左右,一辆车牌号为苏A38×××的槽罐液氧车开进公司大门。半小时后,槽罐车盛满工业氧驶出了大门。
9时38分,槽罐车驶入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东大门。
9时47分,槽罐车向该院液态医用氧储罐处灌装卸氧。
淮安市第一人民医院液态医用氧储罐处工作人员称,储罐内的医用氧直接送到病房和急诊室。工作人员还称,他们的医用氧系南京一家供气单位提供的,是合格的液态医用氧。记者问是否经过检测,假如罐内的液态氧是工业氧该怎么办?工作人员笑着称:检测是质监部门的事情,而且医院与供气商有合同,上面注明是医用氧。
下午4时左右,另一路跟踪记者向扬子公司核实,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苏A38×××车早晨所装液态氧,全部是工业氧,他们厂不生产液态医用氧。
2007年4月23日上午,一辆注有“医用氧”的槽罐车,驶进扬子公司,装满一车液态工业氧后,驶出厂门,径直开往南京市中心的一家大医院;
同日,一辆车牌号为苏A24×××的槽罐车,从扬子公司装满一车液态工业氧后,驶进某大医院河西分院医用氧储罐旁。
2007年4月24日,一辆车牌为苏A58×××的液氧槽罐车,从扬子公司灌装一车液态工业氧后,驶往位于南京城东一家三级甲等大医院,然后将罐车接上医院医用氧储罐。
……
记者与南京一家大医院联系上,该医院正是记者暗访期间碰到的中间商用工业氧冒充医用氧的受害单位。
该院后勤处负责人包某介绍,设在医院大院内的液态医用氧储罐,中间商运来的液态氧直接进入这些氧储罐。
这个储罐内的液态氧通过蒸发器进入埋在地下或者墙壁中的管道,然后再通过减压阀进入更高楼层的病房。
液氧进入患者床前的湿化瓶后,通过湿化瓶里的水产生气泡,进入患者鼻腔。
“医院的氧储罐是液体氧专用储罐,现在的医院90%以上都使用液态氧,气态氧正慢慢被淘汰。”包称。
把关
扬子公司
不卖医用氧,只卖工业氧
5月中旬一天,记者以医用氧生产投资商身份,前往扬子公司。该公司一位主管称,扬子公司生产的氧,无论液态还是气态,都是工业氧。
当记者提出只想购买医用氧时,这位主管拿出该公司的氧产品目录笑着称,公司不生产医用氧,产品目录上明确写着“工业氧”。不过一些医用氧生产资格合作单位会将氧拖回公司生产车间重新加工生产医用氧。
“当然有些客户为了减少成本,赚取更大利润,直接将液态氧拖到医院医用氧储罐内,冒充医用氧,对于这种做法,我们一概不负责任。而且我们在客户合同上也注明了这一点,液态氧是工业氧,不能冒充医用氧。”这位主管称。
记者昨天从省药监部门获悉,扬子公司至今没有取得国家规定的GMP证书,而且该公司生产的氧全部是工业氧。
用工业氧医院
没有检测能力,供气商资质不清
受中间商工业氧蒙蔽的南京某医院后勤处负责人包某称“我们没有检测医用氧是否合格的检测设施,检测医用氧是否达标,主要是相关主管部门的事情。当然,我们的供气商具有气氧资质,液氧资质可能是挂靠,具体情况也不太清楚,但在合同上必须注明是液态医用氧,没有一家医院敢用工业氧的。”
卫生厅
提倡用医用氧,不排除有医院用工业氧
江苏省卫生厅的一位处长昨天接受晨报记者采访时介绍,国家已经于1998年明文规定医院禁止给病人使用工业氧气以及未取得许可证的液态氧。工业氧与医用氧的差别也就在纯度和杂质上,医用氧的纯度只高于工业氧0.2个百分点,就因为这0.2个百分点,加工生产的成本高达三至四倍。
“我们要求相关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使用、推广医用氧,考虑到江苏生产专业医用氧的单位极少,再加上医疗机构较多,高达1.7万个左右,因此不排除贫困地区依然在使用工业氧,这样可以减轻病人的负担,毕竟医用氧的成本远远高于工业氧。”
药监
工业氧不能直接进医院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位专业人员称,医院使用液态工业氧肯定不对,必须是专业资质单位生产的液态医用氧才能使用。对于记者暗访拍摄到的槽罐车,直接将扬子公司的工业液态氧拉进医院,冒充医用氧一事,省药监部门的一位同志称,如果有GMP资格的中间商,购得工业氧后,应该拉回自己的生产基地,进行加工再生产,将工业氧提炼出医用氧,决不允许直接将工业氧拖到医院储罐里。
中间商
必须取得GMP资质
2006年9月25日,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局的规定,医用氧生产企业在2006年12月31日前必须取得《药品GMP证书》。
江苏省医药公司的一位负责人介绍,他们已经具备了气态医用氧GMP资质,目前他们正在申请液态医用氧GMP资质。据了解,江苏省目前仅有张家港的东风公司具有液态医用氧资质,其他单位经营液态医用氧,但东方制气公司医用氧购买客户的并不多。
危害
吸工业氧可能致死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一位同志介绍:医用氧目前广泛用于抢救病人和治疗,如对冠心病、脑血栓、支气管炎、哮喘、肺病、孕妇和各种术后治疗。但也只有医用氧的纯度达到99.5%以上,方可用于急救和治疗上。
工业氧执行的是“工业用气态氧”标准,不仅气体带腥味及异味,甚至存在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乙炔等有害气体,严重时会造成患者死亡。
卖工业氧
工业氧600元/吨,医用氧1900元/吨
扬子公司的主管明确表示,他们批发给合作单位的液态工业氧,每吨只有600元左右。而记者从医院获悉,医院购得的液态医用氧价格高达1900元左右。
据悉东方制气提供的液氧一般在1200元/吨,运费约500元/吨,其成本价应在1700元/吨,再加上合理利润,医用氧从源头到使用单位应在1900元/吨上下。
根据记者走访了解的情况,目前南京医院的医用氧用量,大医院高达50吨/月,少则20吨/月,南京几家大医院医用氧总量每月大概在400吨,如果全部以工业液氧代替医用液氧,即可牟利50万元/月,年净利600万元,如果加上南京周边城市,牟取净利将在数千万元之巨。
作者:潘瑞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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