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松
洪山卓刀泉荣军医院菜市场出现了职业“换零人”,专门为摊主兑换零钱。面值50元的纸币,换取49.5元零币,面值100元的纸币,换取99元零币。
(5月24日《楚天都市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在货币流通领域,人民币的交换必须是等值交换。
试想一下,若是银行里整钱、零钞都齐备,人们可以方便兑换,谁愿意被“换零人”赚上一笔?而现在银行的零钱似乎也缺得很,人们去换钱往往要碰壁,只有求助“换零人”了;而另一方面,有的单位,零钱多得直犯愁,如公交公司吧,零钱可以说是堆积成山,而想去银行换取整钱同样很难。因此,不少地方的公交公司在万般无奈之下对零钱“自我消化”,发给员工当工资,员工们背着麻袋去领薪。新闻中这位换零人,同样也是一家公汽公司的员工。
可见,零币不是短缺,而是过于集中在某些地方。本来银行应该是最理想的“调剂”部门,通过兑换,让需要整钱和零币者各得其需,皆大欢喜。可银行为何不愿做呢?道理也很简单,这尽管是一件有利于社会的事情,但对银行来说,确实无利可图,反倒要耗费大量的人力,银行当然不愿干这样的赔本买卖,于是将人拒之门外。
当然,银行要核算自己的经营成本,也要考虑自己的经济利益。但在目前我国的国情下,银行还是带有很大的服务功能的。兑换整钱、零币看似无利可图,但一方面是银行的本职,另一方面也能赢得多方好评,没准就能带来一些回头客。
因此,与其让“换零人”游走在法律边缘,不如银行更好地发挥服务功能。若是银行工作做到家了,此等“合情而不合法”的现象自然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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