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今起在全市药品生产企业中倡议开展质量安全承诺活动,自愿签订《天津市药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承诺书》,以增强企业是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促进企业健全内控机制,生产出安全、有效的药品。
据了解,企业质量安全承诺的主要内容为:严格履行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按照批准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严把原辅料入库关,保证检验记录真实完整,决不编造、篡改,确保无一例不合格药品出厂,保证公众用药安全有效;坚持公众利益至上的原则,决不片面追求利润,以降低药品质量甚至制售假劣药品非法获利,坚决摒弃一切损害公众健康的行为,创建诚信企业,树立诚信意识,营造诚信环境,坚守诚信原则,坚持诚信兴业;同时还要主动接受并积极配合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广大消费者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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