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
内容提要
中心城区区级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应着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
根据推进中医药进社区的规划,我市将创建一批中医药示范区、示范中心和特色名医堂。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成为城市贫困医疗救助“首诊”机构,同时还是常见病、慢性病治疗和重症病康复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
(记者 李影张婷婷)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社区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记者昨日获悉,为进一步加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市政府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提出我市社区卫生服务的发展目标:到2009年底,全市所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达到省级标准化建设示范中心标准。
社会力量也可办社区卫生站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由政府举办。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可由政府举办,也可由社会力量举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社区卫生服务站可实行一体化管理。
《意见》规定,中心城区区级政府原则上不再举办医院,应着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2008年底前,要全面完成卫生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人口较多、服务半径较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未覆盖的社区,可适当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建设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全面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力推行社区卫生服务药品集中采购和医疗服务优惠收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需药品由政府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确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用药低于市场平均价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基本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按二级乙等医疗机构服务价格下浮20%执行。
我市将创建一批特色名医堂
今年年底前,我市将完成集数字化社区健康档案系统、慢性病防治管理系统、妇幼保健系统、疾病预防控制系统、贫困医疗救助系统和社区卫生绩效考核评估系统“六大系统”为一体的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
根据推进中医药进社区的规划,我市将创建一批中医药示范区、示范中心和特色名医堂。此外,社区卫生服务还将深入开展中医药服务、慢性病防治、骨质疏松防治、残疾康复、均衡营养和健康教育“六大健康社区行”活动。采取编制健康营养手册,设立爱心门铃、爱心卡,开展与社区非政府组织合作等多种形式,推进健康促进行动,提高广大居民的健康常识,增强自觉防病意识。
对救助对象实行“三免四减”
根据《意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成为城市贫困医疗救助“首诊”机构。对救助对象实行门诊、住院和一次性临时医疗救助,同时实施免收普通门诊挂号费、健康档案建立费和基本检查费,降低门诊肌肉注射费30%、门诊三大常规检查费20%的“三免四减”惠民医疗服务。
此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还将成为常见病、慢性病治疗和重症病康复治疗的定点医疗机构。符合规定的特殊疾病门诊、家庭病床等医疗服务项目都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范围。同时,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期间,需转到上级定点医院治疗的,起付标准差额补齐,上级医院对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转诊病人不再收取起付标准。
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要将社区卫生服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随着财力增加逐步加大投入。社区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按服务人口进行补助,中心城区不低于20元/人·年,其余区(市)县不低于10元/人·年。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上按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全科医生、1名公共卫生医师及相应的中医药师、医技人员,卫生技术人员须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二级医院的卫生技术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可提前一年参加中级职称资格考试。2007年底前完成全科医师转岗培训任务,从2008年起,新进医师必须经过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
全市基层医疗机构实现网络直报
(记者王眉灵)昨天,市政府组织召开了全市重大疾病防治工作会。会议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各项重大疾病防治工作的顺利开展。记者从会上获悉,去年我市基层疾控水平和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基层医疗机构都实现了网络直报。
据悉,近两年来,我市进行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基层疾控工作条件有了较大改善,全市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实现了网络直报,遇到突发疫情可及时通过网络上报。此外,近两年各级财政加大了对疾控工作经费尤其是艾滋病、血吸虫病、结核病等重大疾病防治和计划免疫等工作经费的投入,与前年相比,去年中央补助经费增加了81.25%,市财政投入增加了1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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