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中院拉开“阳光少年行动”序幕
本报讯记者王晓云、通讯员穗法宣、实习生黄玉生报道: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从6月1日起实施。昨天,100名经过公开招募的社会各界关心青少年的热心人士,接过广州中级人民法院颁发的证书,成为首批“羊城少年法庭之友”。
据了解,首批获得“羊城少年法庭之友”称号的这100名人士,都是由所在单位推荐,经过公开遴选产生的。其中不少还是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老朋友”,梁劲勇就是这样一个代表。
“称号变了,但是我感到身上的责任永远没有变”。在这之前,梁劲勇做“人民陪审员”的历史已经长达13年。在13年中,他从最初的国营企业到现在的私营公司,虽然工作单位几经变换,但对于青少年的帮教工作从来没有间断过。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李琳告诉记者,“羊城少年法庭之友”的角色可能是社会观护员、社会调查员、督导员等,经过区人大任命的,还可以担任陪审员。根据具体的工作需要,这些角色还可以交叉担任,任期为5年,法院将以受聘者的工作记录为依据进行考核。
颁证仪式后,“羊城少年法庭之友”培训班也随即拉开了帷幕。来自最高人民法院、上海长宁区少年法庭的法官和特邀前来的心理学家们,就未成年人帮助、教育工作中的一些法律问题和心理问题,为受聘者献上了精彩的第一课。
(夏天/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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