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临邑县人大常委会深刻认识到调解在化解纠纷中的积极作用,倡导人大代表积极发挥代表来之于民、服务于民的作用。主动介入到周边群众诉讼、非诉讼及上访案件中,充当协调员。
驻临邑的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响应,他们通过耐心细致做解释、说服、教育工作,最终使许多案件的争议双方罢诉息访,握手言和,既化解了社会矛盾,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收到良好社会效果。目前,人大代表充当“协调员”的作法,已得到当地各界的肯定,并在当地得到积极推广。
作者单位:山东临邑人大常委会
(责任编辑:黄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