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签订劳动合同并不能完全保障和解决农民工所遇到的种种维权问题,但劳动合同会为他们进行维权提供重要的证据,同时更会为他们在维权过程中迈出第一步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进而才有可能在接下来的维权努力中获得更多的收获。
□法制网记者 廉颖婷
在困境中选择放弃自己的权利,那是怎样一种无奈?
5月17日,农民工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因为自己半年来辛辛苦苦换来的4000多元血汗钱被包工头扣得只剩下200元,愤怒的他将包工头砍伤,并将技术员张某杀死。
法官问李某:“你为什么不能通过合法途径解决?”
李某的一句话道出了所有农民工的无助:“我不懂怎么用法律来维权。”
许许多多的案例表明,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成为农民工基本权益能否得到保障的一个关键环节。
“如果劳动合同签订率高,直接效果就是用工规范化。这对农民工来说是比较有利的保障。”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王芳说,“但现实情况不容乐观。处于整体弱势地位的农民工群体基本上仍受拖欠工资、职业病、工伤等等一系问题的困扰。其中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偏低”。
而且,由于劳动部门的监管不力以及处罚、执法力度不够,导致这一问题日趋严重。
“目前全国农民工的劳动合同签订率在20%左右,这是非常低的一个比例。”中华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副部长郭军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5月15日,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了《2006中国工会维护职工权益蓝皮书》,蓝皮书数据显示,截至2006年9月,全国已建工会企事业单位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为1954.5万人。而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调查显示,目前我国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的规模约为1.2亿人,进城农民工约为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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