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管推行新理念执法要练六大“柔功”———
本报记者报道 初次无照经营将只会受到告诫而不再处罚,摆摊设点、店外经营等违法行为也将不再仅依靠罚款进行处置。昨天,市城管执法局公布了将在全市逐步推开的六项柔性执法指导措施,它将取代曾经“一步到罚”的简单执法方式。
“预防”成今后执法主流
记者在采访一线执法队员时经常了解到,在以往的城管执法过程中,执法人员往往只重罚款,轻预防和监管。而这种执法方式,难免会导致另一方的不理解,有可能激化执法人员和违法行为人之间的矛盾,甚至引发暴力抗法与野蛮执法事件。
在昨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记者听到最多的字眼是“预防”二字。执法事项提示制、轻微问题告诫制、突出问题约见制、管理责任建议制、重大案件回访制、典型案例披露制这些听上去耳目一新的柔性执法措施将不同的违法行为进行了分类,情况不同处置的方式也会不同,城管把预防和教育放在了处罚的前面。
市城管执法局法制处张旎在谈到这六项指导措施时解释说,比如,新工地在开工前,城管为避免夜间施工扰民、施工扬尘等违法行为的发生,要主动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告知工地负责人相应的管理和规范制度,从而避免或减少违法行为的发生。这就是“执法事项提示制”。
轻微问题实施告诫制
“轻微问题告诫制”是指,以前要进行罚款的如擅自吊挂晾挂物品、平台阳台堆放物品、随地吐痰等轻微违法情节,今后城管将先进行口头或书面的行政告诫,以观后效,而不直接处罚。在这里值得关注的是对于初次无照经营的摊贩也将实行告诫制,不再暂扣物品,但在告诫后,其再发生违法行为就要进行处罚,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对无照经营实行的“首违免罚制”。
再有,对于一些重大案件城管执法机关将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回访,引导管理相对人继续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这就是“重大案件回访制”。除此之外,还有针对一年发生两次以上或一个主管部门下存在同类违法行为时他们要采取的“突出问题约见制”和“管理责任建议制”。而对于违法行为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秩序,或造成的危害后果产生了恶劣影响而又拒绝接受处罚的,将实行“典型案例披露制”。
正在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据了解,目前,本市18个区县的城管执法部门,根据此次推行的柔性执法指导措施,正在制定针对各辖区不同特点的具体实施细则。
著名行政法学家莫于川表示,北京城管此次执法理念的转变,是变强制性和硬性执法为刚柔相济执法的一种有益尝试,希望城管部门能够在这个理念的指导下,通过强化执法重在预防、加强与当事人沟通,来引导管理相对人主动维护首都的环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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