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5月28日讯
本是被强奸的受害女,在收受了强奸犯罪嫌疑人唐某的家属5000元钱后,在法庭上竟然翻供,把强奸说成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细心的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受害人与犯罪嫌疑人的家属有串供的嫌疑,决定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2006年7月上旬的一天晚上,家住新郑市的唐某和表弟唐某某骑摩托车在新郑市薛店广场与17岁少女赵某及另一个女孩吴某认识,两人骑着摩托车将赵某和吴某带到唐某的家中后,唐某乘表弟和吴某外出的机会,在室内采用威胁殴打等手段强行将赵某强奸。
今年1月25日,新郑市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不公开审理(涉及个人隐私)。在法庭上,赵某突然作证称与唐某是恋爱关系,并向法庭出示向唐某写的恋爱信。唐某有了赵某的伪证,竟然当庭翻供,称双方是自愿发生性关系的,当时承认强奸赵某是因公安机关刑讯逼供。主审法官在审理中发现,唐某、赵某、吴某几人个的证言相互一致,赵某突然翻供,肯定与嫌疑人唐某串供。法官决定退回检察机关补充侦查。
经过检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的侦查,在唐某案发后,他的母亲耿某为了让儿子逃避法律的制裁,拿出5000元钱找到赵某,请求替唐某作证是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并答应事成后再给其5000元“好处费”。赵某经不住耿某的劝说,便答应下来,并向司法机关出示了自己编造的恋爱信。公安机关还查明,唐某在家中将赵某强奸后,又把赵某强行带至家中和郑州租房处,利用限制赵某人身自由的手段,在赵某不敢反抗的情况下,两次将赵某强奸。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今日安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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