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了《关于推进保险合同纠纷快速处理机制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这意味着今后许多保险合同纠纷有望得到快速解决。
此次保监会制定发布《指导意见》,是在总结实践中的经验和做法之后,使之上升为可以普遍适用的规范,有望提升保险业解决保险合同纠纷的整体水平。
据了解,《指导意见》的制定坚持了以下三个原则:一是以公平、快速地解决保险合同纠纷,切实保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为目的。二是立足我国保险业发展实际,并积极借鉴国外处理保险投诉方面的成熟经验。三是充分发挥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创新,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探索建立多样化的保险纠纷解决方式,提升行业诚信形象。
公平、快速地解决保险合同纠纷是处理机制的核心,为此,《指导意见》从三个方面作了相应规定。一是加强机构建设。二是规范受案范围。三是确立快捷程序。调解处理工作一般20天结案,最长不超过30天。
此外,为提高处理机制的效率,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采用调解与裁决相结合的模式处理保险合同纠纷。在纠纷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情形,调处机构可以直接作出仅对保险公司有约束力的裁决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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