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华商晨报今日消息走进饭店后,来吃饭的打工者却被撵了出来。“他们太能吃,一人顶仨人。再来吃,我们店就黄了!”饭店老板委屈地说。昨日中午,这一幕出现在沈阳市北陵公园附近一家盒饭店。
昨日13时许,朝阳来沈打工者老刘被一家饭店老板撵了出来。“饭店不欢迎我们,让我们去别的地方吃!”老刘说,他们被拒绝的原因,正是前几次在那儿吃饭时,“每个人吃得都不少。”
老刘回忆,他和八九位工友在北陵公园附近承包脚手架工程。
工地不管饭,他们就到距离工地500米左右的一家盒饭店吃饭。那家饭店管饱,每人七元随便吃。
在工人们第五次就餐后,饭店老板表明了态度,不再欢迎他们去吃饭。
“工人嘛,每天干的都是重活,不多吃饭体力恢复不了。我们只是去了几次,又没有包月吃!”老刘很委屈。
盒饭店店主毫不隐讳地说,“他们太能吃,一人顶仨人!我们这儿管饱,饭菜随便吃。但现在饭菜什么的都涨价,以前我卖5块钱一份,最近没办法,只好涨到7块钱。”店主说,每份盒饭挣不到1块钱,“他们一来吃饭,每个人都吃两三盘菜。要是这么吃下去,我们店就黄了!”
“如果经营者没有明确标明服务范围,任何公民都可以去他那里吃饭,拒绝就餐属于蔑视消费者人格的行为。”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杨功涵律师认为,饭店此种行为属于民事违法行为,消费者可寻求消协处理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