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建设局、环卫站与环卫工代表调解
环卫工争取到“最低工资标准”
金黔在线讯修文县部分环卫工就她们向县建设局索要加班工资一事向县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本报曾作连续报道),昨日,在县劳动仲裁委员会主持下,县建设局、环卫站与环卫工代表进行了调解。
据环卫工人商胜兰告诉记者,她们在春节期间停止保洁工作后,县建设局于今年3月与她们中的30多名临时工签订了劳动合同。现在她们包括被开除的8名环卫工中的4人,和其他签了劳动合同的临时工就建设局落实她们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会保险、补发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的工资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昨日的调解从下午3点一直进行到下午6点才结束。经过调解,建设局同意分别补交她们参加工作以来的社会保险,同时,环卫工的工资从2006年起按修文县最低工资标准补发。至于补发节假日加班工资的问题和社会保险、按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工资比起来,已显得“微不足道”,因此,在昨日的调解会上,几方未对此进行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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