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张琦)记者昨日从省林业厅获悉,今年我省开展集体林制度改革,初步选定在户县、太白、彬县、耀州、华阴、西乡、宁陕、山阳、富县、榆阳10县(区)先行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力争到“十一五”末基本完成全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任务。
改革内容包括: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是对目前仍由村、组统一经营管理的集体林,采取家庭承包经营等方式,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明确到户;对已划定的自留山、责任山和其他方式承包的集体林,进一步明确四至,核准面积,解决纠纷,纠正侵权行为,完善承包手续,稳定承包关系。放活经营权主要包括放活经营模式选择权、放活商品林经营权和放活公益林林下资源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主要包括落实采伐权、落实继承、抵押、担保、入股权和规范流转权。确保收益权主要包括确保承包收益权、确保林地征占用收益权和确保生态效益补偿收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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