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旅游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
记者昨日获悉,省卫生厅、省旅游局联合制定并下发的《四川省旅游经营单位卫生监督管理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最新规定,卫生部门将对景区及沿线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量化评级,并向社会公告———量化评级达不到C级的,不能再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
6月1日之后,游客在旅途中,判断一家餐馆的卫生是否有保障,只需要看看墙上悬挂的卫生质量监督等级就可以了。如果等级为D或者根本没有等级,那么这家餐馆肯定是不准许营业的。
此外,以前为赶时间旅行社为游客购买路餐的现象也将被禁止。《办法》规定,不仅旅行社及导游人员原则上不得统一为旅游团队购买路餐,在接待旅游团赴九寨沟-黄龙、乐山-峨眉山、都江堰-青城山、卧龙和三星堆等旅游线时,还被要求尽量安排游客到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达到B级以上的餐饮单位就餐。餐饮单位禁止经营不明野菜、野果、野草和国家保护的野生动植物。
据了解,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将食品卫生信誉度分A 、B 、C、D四个等级。其中卫生许可审查和经常性卫生监督审查的结论均为一般的,评为C 级。
记者秦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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