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闭门不见女友放火相逼 浦东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身怀六甲却无法得到日本男友的呵护,盛怒之下的凌林(化名)由爱生恨,不惜用放火来对男友进行报复。
昨天下午,浦东新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被告人凌林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本报记者 陈轶珺
今年25岁的凌林是四川省成都市人。2004年,她从某电影学院毕业之后只身来到上海工作。2005年10月,凌林与离婚独居的日本人三井村上(化名)在酒吧里相识,两人很快一见钟情并坠入爱河。由于三井村上住在浦东陆家嘴一高档酒店式公寓内,凌林便搬到其处,二人开始同居。
2006年10月,凌林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把这一消息告诉了三井村上。“但是他说怕被酒店的工作人员发现丢他的脸,就把我赶出来,之后我让他陪我去医院检查身体他也总是推托。”凌林在公安机关交代时说。
2007年3月3日,见不到男友的凌林再次打电话给三井村上,要求他陪她去医院检查,但又遭拒绝。盛怒之下的凌林一不做二不休,买了一罐Zippo打火机专用油和自己随身带的Zippo打火机,于当天下午5时30分来到公寓。
凌林先是敲门,并向房门内大喊“再不开门我就把门给烧了”,但三井村上仍然不开门。伤心欲绝的凌林愤怒地将一罐打火机煤油浇在房门外的地毯上,然后拿出打火机一点,只见火光轰然一亮,火焰立刻烧到了房门。屋内的三井村上察觉出门外的异常情况,立即打电话给保安,并同时拨通凌林的手机质问她。
就在凌林接听手机时,保安闻讯赶来,立即用灭火器将火扑灭,并抓住了凌林。
当公安机关询问凌林是否考虑过放火的后果时,她回答:“我当时只想要逼他(三井村上)出来与我见面,没有想过什么后果。”据了解,凌林放火虽然没有酿成大祸,但给公寓造成的损失约有10000元左右。案发后,凌林赔偿了9000余元。
法院认为,凌林主观上明知点火会引起可燃物燃烧,客观上已造成燃烧后果和直接经济损失,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已具备放火罪的全部构成要件,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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