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耿彦红)中小学乱收费屡屡成为家长投诉之首,为有效遏制乱收费,西安市教育局将实施新招,实行“治乱”(治理乱收费)案件限时办结制度:对群众举报的乱收费案件,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特殊情况的案件也须在7天内结案,并将通过建立“治乱”案件档案制度,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
西安市教育局规定,各区县教育局稽查队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领导批办的乱收费案件,要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及时上报结果并向举报人反馈办理情况;对新闻媒体曝光的乱收费案件,要及时出击,于当日内将结果上报市教育局,并向新闻媒体反馈。遇有需要深入调查取证、不能按时完成的案件,应书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延时结案的原因及延长时间,延时最长不得超过7天,并建立“治乱”案件档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治乱”案件,一经查实即“记录在案”,建档备查,为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提供依据。
高中择校生比例不得超20%
中小学新生招收即将开始,西安市教育局再次强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辅材料费、学具费、校服费、保险费、体检防疫费等代收费用和存车费、热饭费、饮水费等服务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相应的合理支出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不得向学生收取。严格落实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政策,择校生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生计划的20%,现有比例低于此标准的不准提高。
违反承诺的校长建议引咎辞职
中小学还将全面推行教育收费承诺制度。已推行的区县和学校,要在承诺内容、监管形式、责任追究等方面逐步规范和完善;未推行的学校年内要实行。该制度要求校长以书面形式对学校收费行为向学生、家长、社会做出公开承诺,承诺书应常年在学校显著位置公示,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对违反承诺的校长建议引咎辞职。
教育局还要求,各区县教育局和学校创建节约型机关和节约型学校,严格控制公务消费,公务接待不得摆设水果和烟,严禁用公款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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