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共场所英文标识亟待规范》追踪报道之六
全市地名标识将统一中英文标准
本报讯(记者陈海峰实习生王光涛)多条道路有路无名,道路重名现象屡见不鲜,《我市公共场所英文标识亟待规范》一文于去年11月2日在“直通车”专栏刊出后,我市公共场所英文标识以及路牌指向不明等一系列地名标识问题,越来越受到政府和广大市民的重视。
据了解,深圳市地名标识设置工作联席会议召集人由闫小培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局、公安局、财政局、规划局、交通局等多个部门组成。联系会议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
在联席会议工作分工上,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制定全市地名标识设置工作方案,汇总整理全市地名标识设置信息,具体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市旅游局、城管局、公路局、公安交警局、口岸办等负责提出地名标识设置的现状和需求信息;市外事办负责制定地名标识英文译法标准,组织地名标识的翻译工作。市规划局在市外事办、城管局、旅游局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组织制定全市地名标识设置工作方案。
全市地名标识设置工作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将坚持“三先三后”的原则:先进行外部设施设标工作,后进行内部设施设标工作;先进行道路设标工作,后进行门楼牌设标工作;先进行主干道路和口岸、机场、车站、码头等设标工作,后进行支次道路,小区道路设标工作。“三先”工作要争取2007年底前完成,其余工作要争取2008年6月前完成。全市地名标识设置工作要坚持“三个统一”:一是统一文字标准,牌面内容统一采用中英文对照的方式设置。二是统一标牌标准,各类的标牌尺寸、颜色、材料和设置规则等要统一协调。三是统一施工标准,统一规划,分工实施,使一个标牌具有地名标识、交通指引、旅游指引等各方面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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