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消息今天起,常州市将正式启用新修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者昨从常州市房管局了解到,在此次推行的新合同示范文本中与原合同相比共有17处修改,其中存在“霸王”嫌疑的条款也在清除之列。
据了解,常州试行新合同示范文本对开发企业的法定义务采用了固定的格式,同时在条款中让购房者有更多的知情权,以保护购房者的合法权益。
常州市现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是2000年制定的,许多不足之处逐渐暴露,无法适应房地产市场变化的需要。
据悉,常州启用新修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关于前期物业的2份新版示范文本,《常州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和《常州市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示范文本)》也将与今年6月起实施。(肖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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