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新华社、《河南商报》报道6月1日起,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简称新《未成年人保护法》)将要实施。昨日,郑州市公安局民警专程来到郑州师专附属小学,给孩子们上了一课,让学生了解6月1日起将有哪些新权利。
学校不得违法开除未成年学生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应当耐心教育、帮助,不得歧视,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未成年学生。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要求当地政府要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的和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等接受义务教育。针对目前中小学生日益加重的学习负担,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学校应当与未成年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互相配合,保证未成年学生必要的睡眠、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加重他们的学习负担。
教师再骂“笨死了”将受惩处
“笨死了”、“笨成这样你活着干吗”,6月1日起,如果老师再这样骂学生,将是违法行为。
老师脱口而出的辱骂词句,是许多被辱骂孩子心中挥之不去的阴影。针对这一现象,《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学校的教职工应当尊重未成年人的人格尊严,不得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有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言行,违者最高可追究刑事责任。
教师不能在教室吸烟
如果校园内见到老师抽烟的话,从6月1日起,学生可以理直气壮地制止。
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人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的教室、寝室、活动室和其他未成年人集中活动的场所吸烟、饮酒。
新法还对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作出了禁止性规定。如果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或没有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标志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突发事件先救未成年人
学校、幼儿园应当建立安全制度,发生突发事件时,应当优先救护未成年人。
父母外出要委托“代家长”
为了防止父母对子女“生而不养、养而不教”,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育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父母因外出务工等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
父母不可偷看孩子日记
父母再偷看孩子的日记,要受到批评教育。新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指出,任何人不得不经未成年人同意,察看他们的日记、信件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个人隐私。
法院可剥夺父母监护权
针对当前一些父母抛弃、虐待孩子以及其他不履行监护义务的行为,新《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的资格,依法另行指定监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