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李琼燕 通讯员 崔梦社)《中华人民共和国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将于2007年6月1日起施行。为配合这
部法律的颁布施行,进一步推动我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营造全社会
关注、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5月27日,团省委、省未
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省律师协会未保委联合开展了集中学习宣
传活动。
这天是星期日,主办单位分别在小寨国贸大厦、解放路西安图书
大厦等人群流动较多的地方设立了法律宣传点,近百名律师、志愿服
务者和省级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代表热情地向过往行人散发未保法学习
宣传单,开展义务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
在下午举行的全省学习宣传新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座谈会上,
省未保委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处室负责同志、省律师协会未保委负责同
志,以及特邀的省人大和有关院校的法律专家、学者,从立法和司法
的角度,结合我省未保工作的实际,对这部法律进行了学习和解读。
与会者在座谈中认为,新法中强调了要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的规律
和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这是贯穿全法的一根主线,也是保护未
成年人工作的一项总原则。我们应以此法为依据,完善多部门协作的
未保工作机制,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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