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应回归保障本质
在这种背景下产生的交强险,与普通商业保险不同的是:保险公司是一个依法承担责任的载体,有助于交通事故的协调和处理,主要起着保障作用。
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黄秘书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就目前情况看,我市实施交强险后最大程度地减轻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也减少了交通事故处理的难度。
专业人士告诉记者,交强险在发达国家很早就已推出,且推行得十分良好,香港和台湾地区在上世纪90年代初就已经推行。据记者了解,美国强三险规定,车主在使用汽车前必须购买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以上的保险。其目的在于提高投保率,以使车祸发生时受害人能获得一定程度的保险保障。美国多数州规定,人身伤害赔偿的法定限额在2000美元-4000美元之间,财产损失限额在5000美元-10000美元之间。目前我国交强险责任限额是6万元,为2006年人均GDP的3.77倍,这个比值高于美国低于日本、韩国,基本符合我国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
兼顾伤者、车主双方利益
在以往商业车险的“惯性思维”下,不少车主在车祸发生后,自己明明无责为什么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还要为对方进行赔付?
对此,重庆保监局相关人士说,日前,保监会已作出解释,根据道交法第76条第一款,一是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不论被保险机动车是否有过错、或过错程度有多大,只要造成受害人的人身及财产损害,保险公司都要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内负责赔偿。二是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无论是造成人身伤亡还是财产损失都实行无过错责任,即使车与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且造成了车辆的损失时,任何一辆车的损失都可通过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获得赔偿。
对此,平安产险客服中心介绍,以往的商业三者险,出了交通事故要划分主责、次责,如果客户只有30%的责任,那么保险公司将按照30%的责任进行赔付,而现在只要在责任限额内全部由保险公司买单。
为此,仅平安产险一家自去年7月推行交强险以来,目前已赔付了8000笔交通事故的保险费用。据大致统计,全市14家可购买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已解决我市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数万起,极有力地消除了社会不稳定因素,同时也保护了伤者和车主的利益。
告知投保公司即可医治
为了让交通事故中的受伤者得到及时的治疗,2006年10月,重庆市保险行业16家保险公司已联手重庆市医疗机构,签订“商业保险定点合作医院协议书”。
西南医院、武警医院、急救中心、324医院、肿瘤医院、巴南区人民医院已成为首批定点医院。重庆市保险行业协会人身保险工作部赵同振主任表示,一旦发生交通事故,伤者无须首先联系保险公司,只要说出是某保险公司客户,就能快速得到治疗,第一时间挽救伤者的生命。
除此之外,记者从人保财险、平安产险等大型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这类公司在我市辖区内所有区县均已设合作医院,一旦发生交强险等保险责任,客户可选择就近治疗。
记者 马陵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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