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报报道(通讯员 赵兴武 记者 殷学兵)全国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会议昨在我市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近3年来,我市两级法院通过民商事案件审判,已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260多亿元。
据了解,此次全国民商事案件审判工作会议由最高法院组织,会议议题是如何通过民商事案件审判,服务社会经济发展。
我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会上介绍经验说,近3年来,随着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全市法院受理的各类民商事案件,每年都以15%左右的幅度上升,新类型案件也不断出现。对此,我市两级法院在提高司法能力的基础上,努力寻求突破口,以及时化解矛盾。
去年初,玄武法院受理了蒋某等人起诉某保险公司和一家研究所的保险合同纠纷案。法院在审案过程中,并没有机械地就案办案。经审理,法官发现,该案中的保险合同貌似合法,实质上是将国有财产以购买商业保险的形式,分配给单位中的少数人,是一起侵害国家利益的行为。据此,法院依法判决涉案保险合同无效,及时挽回了国家损失。
对一些群体诉讼案件,因为矛盾更加集中,法院也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今年初,玄武法院先后受理了10多起供货商起诉华诚超市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案件总标的400余万元。而华诚超市在全市设有100多家连锁店,案件处理不好,一旦发生哄抢商品事件,后果难料。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将华诚的股权、资金状况调查清楚,并着手庭前调解。近百次协调后,双方终于达成调解协议。随后,承办法官又耐心开导供货商,促成双方建立了新型的合作关系,保证了华诚超市的正常经营。
法院在做好案件审理工作的同时,还通过司法建议、调研报告等形式,对我市经济建设展开延伸服务。截至目前,我市两级法院已发出堵漏补缺的司法建议1000多条,撰写调研报告10多篇,内容涉及企业管理、银行卡密码、保险赔偿、城市建设等。其中80%的司法建议被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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