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消息“郑筱萸的家人希望上诉,正在通过律师做郑筱萸的工作。”5月30日上午,一位接近郑筱萸家人的人士向记者透露。而在5月29日宣判死刑之后,郑筱萸本人并没有当庭对量刑表示异议。
5月29日,国家药监局前局长郑筱萸案一审落定,郑因受贿罪和玩忽职守罪,两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资产。
5月29日上午的宣判,由该案审判长、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管刑案的副院长吴在存宣读判决书。到庭旁听人员有中纪委、最高检相关办案人员,国家药监局官员,以及被告家属。由于通知范围有限,北京一中院西中庭的70个旁听席并未坐满。
作为郑筱萸的家属,妻子刘耐雪身穿一件咖啡色上衣,和郑筱萸妹妹一起坐在旁听席的第二排。据旁听现场的人士目击,全场起立宣判完毕后,刘耐雪一直没有坐下,怔怔地目送郑筱萸被带出法庭。收庭后,刘耐雪又申请与郑交谈,没有被法庭批准。
目前,郑筱萸的刑事辩护律师张庆正在征求郑本人的上诉意愿。张庆是北京律师协会的前任会长,自其接受郑案委托后一直保持不与媒体接触,并拒绝证实任何相关事宜。
按目前中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一审判决十日内,被告有权提起上诉。而通常来看,上诉之日起,一至一个半月内,法院将进行二审。若二审维持原判,被告还可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请进行死刑复核。
这是近年来,除全国人大前任副委员长成克杰之后,第二个被一审判处死刑的高官。相关法律界人士判断,除非出现重大判决失误,二审改判的可能性很小。
另据中国网消息在2007年5月31日下午的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政法司副司长颜江瑛女士表示,不能因为郑筱萸一个人而否定全国药监系统,也不能把郑筱萸一个人所犯的错误引申为这个系统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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