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艳霞通讯员郭仁昭)新建居民住宅每个单元都要配置灭火器,每个行政村要有一个消防队,一台消防车。最近,省政府决定将消防网络铺到社区和村庄,意在解决长期制约我省消防发展的城市社区和农村两个薄弱环节。
针对城市社区火灾高发的严峻现实,省政府同时出台的两个消防专项文件提出,在全省县(市、区)政府设社区消防大队,街道办事处设消防中队,社区(居委会)设消防工作站。人口少于5000人的社区设1-2名专(兼)职社区消防员,5000人以上的社区设2-3名专(兼)职消防员。
文件要求,所有城市新建居民住宅和小区由建设单位同步设置社区消防设施,与建筑项目同步验收。社区建设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在新建居民住宅竣工后应为每单元配置灭火器,为每栋楼或每单元设置消防安全提示牌。
针对农村纷繁复杂的消防安全现状,省政府提出,在各行政村推行“一室一队一车”建设,即一个供学习培训的专兼用消防活动室,一个义务、志愿或专兼职消防队,一台农消两用消防车。
省政府要求,各县(市、区)、乡(镇)政府要成立由当地政府主管同志负责的农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定期召开消防工作联席会议,村委会和驻村企业及各种经济组织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配备专(兼)职防火人员。力争到2010年,农村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健全、组织落实,农村火灾尤其是亡人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