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梅军
“哪怕是砸锅卖铁,也要千方百计推行农村税费改革!”2001年12月27日上午,在全省经济工作会议上,新任省委书记俞正声在谈到2002年的工作时,斩钉截铁地说。
“当时听了这句话,我们都一惊,因为谁都明白,这是一场大硬战。
农民负担曾重于山
税费改革前,湖北省农民的负担究竟有多重?2000年9月下旬,一位省领导轻车简从来到枣阳市吴店镇姚岗村,向几位村民作了调查。
61岁的何老汉反映,他和老伴承包了6亩地,当年收成不好,只保住了1000公斤口粮。可是,村里要他上交1000多元,平均一亩地的负担高达200元!
另一位农民诉苦:“我娘家的每亩负担过了300元,家家都说再种不起田了,村里有一半良田撂荒。”
在当时,农民负担过重问题具有普遍性。2001年,全省农民政策内税费负担人均为126.62元。
税费改革犁破坚冰
2002年,湖北省正式启动农村税费改革。
鲜为人知的是,当年,湖北省最初并未被国务院列为农村税费改革试点省份。省委主要领导清醒地认识到,不进行税费改革,湖北农村的一系列症结就无法解开。经省委、省政府多方争取,2002年3月27日,国务院将湖北列为全国农村税费改革扩大试点省份,并安排湖北省转移支付资金13.5亿元。当年4月,湖北省全面启动试点工作。
为确保农村税费改革顺利推进,省领导纷纷下基层展开调研,省委主要领导还多次微服私访监利农家,掌握第一手情况。
从撂荒到“抢田热”
降低农民负担的过程,现任荆州市委书记应代明非常清楚。
据应代明最近介绍,2002年,荆州市在荆州区纪南镇开展农村税费改革试点,随后在全市范围全面推开。当年,农民负担得到规范;2003年,农民负担稳中有降;2004年取消农业特产税,降低农业税税率3个百分点;2005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农民告别了延续两千多年上缴“皇粮国税”的历史。2006年,荆州农民人平负担55.6元,亩平负担38.1元,与2001年相比人平减少157元,亩平减少108.5元。
荆州农村的变化,只是湖北农村变化的一个缩影。省农村综改办有关负责人说,2002年,全省农民实际税费负担人均为79.5元,比税改前的2001年减少47.12元,减幅达38%!
税费改革后,屠宰税、乡镇统筹款、行政事业性收费等全部取消。目前,除易涝地区要收取排涝水费外,国家对农民已实现了零税赋。
农民负担大幅度减轻,种粮农民还有补贴,农村又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以往弃田撂荒的景象早已不复存在,人们纷纷抢着种田,千方百计增产增收。
农村改革没有句号
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农民负担过重问题。但是,农村改革没有句号。
税费改革以后,农村仍面临着一些亟须探索、逐步解决的重大问题。在免征农业税的新形势下,传统的依靠行政命令的事务管理型乡镇政府,其职能必须转型为服务型政府,竭力引导农民致富。
税改后,农村公益事业发展出现困难,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积极探索农村公益事业的新机制,多渠道筹措农村公益事业发展资金,也成了当务之急。
此外,在确保农村社会稳定的基础上,要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地化解乡村两级债务。在此过程中,要建立防止农民负担反弹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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