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今起正式实施
买新车 不及时上牌罚500元
金黔在线讯 历时3年、先后30多次易稿的《贵州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今日起正式实施。
据介绍,《条例》有六大亮点:用于接送幼儿园儿童、中小学生的专车,在接送学生时,交警应该提供特殊通行便利;流动人口办理驾驶证不再“内外有别”;凡增设、调换、变更限制性的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必须在实施7日前公告,否则,驾驶人员有权拒绝交警的执法行为;交通管理部门应在城市道路范围内设置出租车、单位交通车临时停靠站和出租车如厕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技术监控资料确认的交通违法行为,应当通过互联网、新闻媒体、手机短信、邮寄等方式及时告知,但不得转嫁告知的成本费用;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情节轻微的予以口头警告后放行。
条例规定,单位和个人购买的机动车,应当自购买之日起30日内申请注册登记,违反规定的,汽车处以500元罚款;其它机动车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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