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青做客谈《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和起草工作 |
嘉 宾:鞠青,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所长,参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阶段修订和起草工作。
主持人:谭梅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规定尊重未成年人参与权
谭梅:今天是六一国际儿童节,我国刚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从今天开始正式实行,可以说对我们的孩子来说,他们将收到最及时、最特别、有意义的一份大礼。那么今天,我们非常有幸请到了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法律所所长鞠青老师来为我们详细解读一下这部法律关于家庭保护方面的问题。
鞠青:您好。
谭梅:欢迎来到我们的演播室,我们就想请您就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保护方面的一些问题做一个解读,关于家庭保护方面有哪些突破性的内容呢?
鞠青:这次“未保法”的修订呢,在家庭保护上突破的地方实际上是非常多的,可以说是实质性的突破。概括起来大概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总结,一个方面这次”未保法”强调了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一个监护的责任,这是在“家庭保护”章节中有专门的规定,大概是五点到六点突破性的规定。第二个大的规定是散落在其他一些保护章节,象社会保护,法律责任的一些章节里面,它实际是对政府或者社会如何介入、扶持和干预家庭来保护我们的未成年儿童。所以我说这次的“未保法”主要是从这两个大的方面来强化家庭保护这部分。
谭梅:鞠青老师,您刚才是有一个全局的把握,就是突破的方面,您能不能再具体的聊一聊?
鞠青:涉及到家庭保护这一章就非常具体了,明确的谈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这次新增加的责任主要有这样几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对家庭环境的强调,就是要求监护人应当努力为未成年人提供一个良好的、和睦的家庭环境。这个提法实际是有针对性的,现在大家都在谈变迁的中国社会给家庭带来了很多震荡,所以是家庭结构的不稳定,例如我们离异家庭比例的增加,单亲家庭,还有客观因素夫妻双方分居,这种家庭结构的不完整都给孩子造成负面的影响。
谭梅:等于这也是家庭结构中的新的问题?
鞠青:对,这次“未保法”就是针对现阶段突出的问题,非常有针对性的,也就是增加它法律实用的效力,另外一个家庭环境就是家庭关系,现在等于是软环境,尽管你的家庭结构是完整的,但是可能是夫妻之间的关系不和睦,两代人之间的关系不融洽等等,就造成家庭关系的问题,所以这两个方面都是家庭环境的范畴之内的,所以“未保法”在家庭保护这部分首先提出来,大家要有这样的意识,要努力的为未成年人营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这是非常有突破性的规定,这是第一个方面。另外一个突破点,就谈到了父母在对有关未成年人的事项作出决定的时候要听取未成年人的意见。
谭梅:也就是充分给孩子们话语权。
鞠青:对,小孩要表达、要说话,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要有这种意识,你要去听孩子们的表达,他们的想法是什么,这个想法规定是很简单的一句话,但是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理念,这也是本次”未保法”非常突出的亮点。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规定儿童的四大基本权利,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最后一个就是儿童的参与权。这次”未保法”规定可以说是我们国家现有法律文献中第一次非常明确的提出我们要尊重未成年人的参与权,以往的法律文献中是很少提的。
谭梅:这是不是意味着把未成年人当成民主的实体,社会人来看了?
鞠青:对,所以参与权这个概念的蕴含是非常深的,它不仅仅是简单的儿童的权利,说得大一点,它是为民主社会培养民主种子,小孩儿从小就要学会表达,只要他一出生,就要有表达的权利,成年人的社会就要尊重他,所以这是有非常深远意义的权利,还有一个稍微近一点的意义在哪儿呢?现在两代人的亲子关系,就我们国家发展到现在的阶段,实际上中国的父母和孩子之间的关系出现了一个新的阶段,在过去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在过去的历史上一直都是说以上对下的,过去我们的家长制,父母在上、孩子在下,孩子基本没有自己的人格、自己的权利,因为你本身就是这个家庭的财产,或者你就是他的一分子,这是我们传统的中国社会,所以那时候孩子是没有话语权的,在过去一段时间里,中国又出现另外一种现象,父母做监护人地位在下降,孩子的地位在上升。有一段时间我们总说小太阳,有独生子女、娇生惯养、以孩子为中心,有这么一个时期,但是这个时期也是有问题的,孩子以他为中心就出现了更多的负面的问题又出现了。这个原则的提出,尊重孩子的参与权,把孩子、把他作为一个平等对待的对象,两代人是平等的关系,营造民主的家庭氛围,谁都可以表达,你可以表达、父母也可以说话,两代人互相学习、互相对话,是这样的家庭关系。
谭梅:既不是过分的溺爱,也不是父本位加本位这样的观念。
鞠青:对,所以这样的规定是一个非常理念性的变化,就是要推动中国整体社会家庭,两代人关系重新的营造,往这个方向努力。
谭梅:可以说这是一个很大的突破了,短短的一句话囊括了很多的理念在里面。
鞠青:对对,现在好多家庭面临的问题就是两代人很难以沟通,像有的家庭,难以沟通的情况下父母就去私拆孩子的信件,因为不知道孩子心里想的是什么,用这样一种效果明显不是很好的方法去解决他们两代人沟通的问题,从我们立法的角度来讲,只能提出倡导性的原则和精神,也是参与式的、实际就是互相尊重的一种、民主的家庭氛围的话,可以从根本上解决两代人沟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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