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梅楠 实习生崔婷婷)昨日,南京市民马先生委托南京速捷快运公司运送的一批货物竟在途中离奇丢失,要求快运公司给予赔偿,却迟迟得不到答复。
马先生告诉记者,今年5月7日,搞批发的马先生委托南京速捷快运将72件电线运送到苏州,后南京速捷快运又委托给了南京邓军物流中心。
记者联系到了南京速捷快运公司,一名纪姓负责人告诉记者,因为公司的委托人是邓军物流中心,他们也曾就马先生的货物丢失一事与邓军物流交涉过,但邓军物流中心说因未支付运费,只答应赔偿300-500元。该负责人同时指出,如果马先生有意走法律途径,公司同样会起诉邓军物流中心。
南京鸿远律师事务所席律师认为,南京速捷快运公司受马先生的直接委托,与马先生属委托代理合同关系,对于委托人的财产损失,南京速捷快运公司理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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