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谢斌)本报昨日报道的因物业公司未按时替业主缴费遭遇停电一事,通过物业办和建安物业公司协商后,暂时得以解决。6月3日凌晨3时许,小区已恢复供电。同时,记者了解到,建安物业公司从2002年起再没有去西安市房屋管理局年审。
昨日10时许,记者再次来到爱民小区3号楼,记者看到小区已恢复供电,业主生活已恢复正常。据业主介绍,6月2日下午在小区20多名业主的强烈敦促下,建安物业公司的负责人李西芹与分局物业办开始协商,6月3日凌晨3时许小区已恢复供电,对小区是否还会停电,业主十分担心。随后,记者电话联系了分局物业办的赵主任。赵主任告诉记者,建安物业公司近两年来经常拖欠水电费,累计金额已有5万多元。这次停电也是无奈之举,但考虑到70多户业主生活不便上级与建安物业公司多年的合作关系,物业办决定先供电,至于是否持续供电,周一再和建安物业作进一步协商。
建安物业的负责人李西芹告诉记者,目前拖欠分局物业办的钱还没还上。当记者问到既然每个月业主都会按时缴纳水电费,为什么还会有5万多元的欠款,收缴的水电费都干什么去了?她告诉记者,收缴业主的水电费基本上都会按时缴给分局物业办,但由于有些业主不在小区常住,收费很难,所以才累计拖欠分局物业办5万多元。收缴的水电费是否足额缴纳给分局物业办,记者不得而知,但记者从李西芹处了解到,这家物业公司从2002年起就没有到西安市房屋管理局年审。
一个没有年审的物业公司是否还具有管理小区的资质?昨日11时许,当记者电话联系西安市房屋管理局时,房管局的一位值班人员告诉记者,房管局今天没有上班,有什么问题可以周一再打电话咨询,并告诉了记者物业处的联系方式。对此本报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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