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劳动保障局5月24日发布消息,在6月30日之前,济南市将全面解决破产关闭企业和特困企业参加医疗保险的问题。从7月1日起,济南市1010家特困和破产关闭企业的12万名职工,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消息见报后,许多企业职工对此十分关注。
同一企业职工
为何分开参保
按照济南市的规定,在基本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从7月1日起实现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分开参保。就此,许多企业职工提出疑问,同是一个单位的职工,分开参保会不会影响在职职工的利益?
“济南市确立的‘先覆盖、后分开’的原则,主要从解决‘民生’的角度出发。”据窦局长介绍,分开参保的作用有两个方面:一是督促用人单位尽快将在职和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保范围,使其全部享受医保待遇;另外,从根本上解决退休人员因单位欠费停享待遇和个人账户金的划入问题。分开参保后,退休人员医保事宜暂由用人单位管理,待条件成熟后,逐步过渡到社区管理。
不缴费享待遇
是空头支票吗
济南市劳动保障局承诺,用人单位依法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因生产经营困难等原因无力正常缴费的,其退休人员也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有退休人员担心,政府的初衷是好的,但是按照权利和义务对等的原则,不缴费也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会不会是一张空头支票?
对此,窦局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为确保正常支付,济南市将每年从结存的医保基金中,调出一定比例作为风险基金。同时,济南市还将启动预警机制,跟踪和控制大额医疗费支出,只要能做到当年的医疗费增长速度不高于工资增长速度,基本就可以规避风险。
困难企业参保
手续是否特办
截至今年4月份,济南市已经解决了900多家破产关闭和特困企业9.4万人的参保问题。济南市要求,仍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于今年6月30日前办理参保手续,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困难企业参保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据窦局长介绍,为全面解决弱势群体参保,济南市在三个方面实现了突破:不能一次性缴费参保的破产企业,可分年度缴费参保;“五险合一”缴费有困难的特困企业,可优先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正常按规定缴费的特困企业,可降低缴费比例参保。同时,对于确无缴费能力的用人单位,经市劳动保障局确认,其退休人员纳入医保统筹范围,随全市统一享受医保待遇。
全市医保待遇
是一视同仁吗
济南市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分开参保后,全部设立个人账户。许多退休人员致电本报询问,虽然设立了个人账户,但是享受的待遇会不会打折?与正常缴费的企业职工相比,其医保待遇会不会一视同仁?
据介绍,按5.5%、4.5%、3.5%缴费比例参保的用人单位退休人员以及根据济政办发200489号文件规定的社会退休人员,均按照市政府令第201号的规定设立个人账户,每月按其本人月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的4%注入个人账户金,享受正常医保待遇。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与退休人员分开参保后,在职职工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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