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谈
教育部组织创编《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并决定自2007年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学校全面推广,家有中学生,还是要关注一下。
说起跳舞,在世界范围看,咱中国人比较差劲,在中国范围内,汉族人比较差劲,主要是缺乏传统,列位不要拿秧歌和我抬杠,证明国人能歌善舞,秧歌只是正月里热闹一下,作为一种生活方式、交往方式或者日常生活的元素,舞蹈离我们比较远。
让中小学生跳舞,这里必须强调是集体舞,文件讲得很清楚,这些集体舞编排得“具有鲜明的教育性、科学性和群体参与性,富有时代特点和青春气息,适合城市和农村的广大中小学生”。想得这么周到,我们应该鼓鼓掌。上个世纪80年代,我做学生的时候,也曾经“奉敕跳舞”过,刚开始,男女同学手拉手,感觉确实不错,心跳肯定要加快一点,血压说不定也要升高一点,身体里有那么一点青春热血也都泵到了脸上,大家从扭捏紧张到有一些莫名的兴奋,僵硬的肢体总算把所有的规范动作像做操一样做完了。
这一次全国中小学全部大跳集体舞,倒是没有搞城乡差别,无论开放封闭,无论贫困富裕,大家都按一个文件精神跳,多多少少还是让我有点诧异。不知道会不会有家长站出来反对,因为男孩女孩在一起跳舞,尽管是集体舞,“男女授受不亲”这条古训,并没有彻底从中国人心里洗掉,何况现在正在倡导读经。
如果有家长真有这样的担心,我有两个理由让您放心:
如果你自己平常在单位都认可“男女搭配,干活不累”,那么“男女搭配,学习不累”也是有可能发生的,相信自己的运气吧。要相信文件中所讲的,大跳集体舞“有助于学生愉悦身心、培养健康的审美情趣,有助于改善学生身体形态和机能,提高身体素质,有助于培养集体主义精神,使学生得到生动活泼的发展”。
如果您还不放心,我就说实话了,我个人的观点,舞蹈如果没有内心的自由和自发的娱乐精神,而是被倡导、被组织、被动员的,是坚持不下来的,由上面文件倡导的,旁边又有老师盯着看的,这种舞蹈最后只能变成一种广播体操。
校园孩子跳,公园老人跳,我觉得挺好,最起码老人和孩子的身体健康有了一些保障。哪个部门再下个文,让我们这些上班族也组织起来跳跳舞?
锐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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