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为确保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公安、检察机关提讯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时,可家长到场旁听。日前,本市检察机关就实施了这样一次充满温情的提讯。
日前,本报曾报道的17岁少年为给怀孕女友堕胎竟拦路抢劫一案,在河东区检察院提讯,承办此案的检察官特意通知了晓勇的父亲旁听提讯。
将近30分钟的提讯,晓勇一直低着头,用“是”或者“不是”回答检察官的每一个问题,从不多说一个字。承办此案的陈萍检察官说,晓勇可以和父亲说几句话。晓勇父亲问,“出了这么大的事,你为什么不告诉家里?”晓勇没抬头,“不是光彩的事,我怕你们责怪我。”父亲接着说,“你出事后你妈天天哭。”晓勇抬起头,流出了悔恨的泪水:“我错了,以后一定会听您和妈妈的话,好好做人。”晓勇向父亲郑重表示,一定要痛改前非,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由于晓勇认罪态度较好,且尚未成年,被司法机关依法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