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企业今年工资最高可涨20% 工资增长下线为3%
红网6月5日讯(潇湘晨报记者 李柯夫) 告诉大家一个好消息:又可涨工资了!昨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公布了2007年工资增长指导线,省内各企业今年涨薪一般不超过20%,各市州今年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将于近期公布。
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4%
省劳动保障厅要求,全省各企业以工资增长率14%为工资增长基准线,作为2007年我省职工人均货币工资增长的调控目标。
以工资增长率3%为工资增长下线,作为保障职工实际生活水平不下降的最低增长幅度。
对经济效益比上年有较大增长幅度和扭亏成效显著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确定工资增长幅度;对经济效益指标比上年增长幅度较小的企业,可在工资指导线的下线与基准线的区间内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亏损企业可以零增长
省劳动保障厅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工资指导线主要是根据去年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状况和今年我省宏观经济状况,经测算后确定的。去年,全省城镇职工工资总额715.23亿元,比上年增长15.9%;全部职工年人均工资16031元,增长16.9%,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人均工资水平增长15.24%。全省在岗职工工资总额687.61亿元,比上年增长16.25%;在岗职工年人均工资17850元,增长14%,扣除物价因素后,实际人均工资水平增长12.42%。
各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本单位工资调整幅度。当年经济效益下降或亏损的企业,可按下线确定工资增长幅度,也可视情实行零增长,但企业支付员工的工资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工资指导线不具强制性
工资指导线是政府一项社会服务措施,不带强制性。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应综合考虑实现利润、资本收益率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因素,按照“两低于”的原则合理调整工资水平。“两低于”原则即“工资总额增长速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速度,平均工资增长速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速度”。这是当前国家调控国有企业分配的一种政策,具有指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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