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疑人称逃亡的生活就像野人一样。郑文强 苏玉铭 摄
海口晚报网6月5日讯
(记者郑文强通讯员苏玉铭)儋州市军屯村一名涉嫌“11·5”伤害致死案的犯罪嫌疑人王某在经历了长达一年多生不如死的野外生活之后,在法律的震慑下,6月1日上午,王某在亲属的陪同下,走进派出所投案自首。
前因:斗殴砍人致死后逃脱
据了解,2005年11月5日凌晨2时许,犯罪嫌疑人谭某、王某等人到地处东坡路的紫荆城美容院消费,他们在美容院大厅内遇到了也在该美容院消费的唐某等人,双方对视了一下,觉得对方很不顺眼,继而大打出手,谭、王等人被追打出了美容院。
王某离开美容院后,便将被人追打的事告诉了杨某,并提议报复,谭某和杨表示同意,王立刻回去拿来三把砍刀,三人持刀回来寻找唐某等人。在紫荆城美容院旁的永隆宾馆门前,遇见了正准备乘三轮摩托车离开的吴某,他们误认为吴是唐的同伙,王立即冲上前将吴砍倒,谭、杨也上前围住吴一阵乱砍,将吴的背部、手、脚、腿部多处砍伤。吴送往医院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同年11月24日,谭某、杨某两人在亲人的陪同下,来到派出所投案自首,而另一名案犯王某一直在逃。
苦果:躲藏一年多过着野人生活
今天上午,记者在儋州市第二看守所看到了投案自首的王某,野外长期的生活煎熬,使得他的肌肤很黝黑。据了解,案发后王逃到深圳住了七、八天后又跑回了海南,他不敢回儋州,便跑到了乐东黄流的一处山上躲藏。怕被警方发现,他不敢搭车,走了两天两夜的路来到尖峰岭,饿了偷吃田野的香蕉,渴了喝沟里的水,困了便睡在山上。到了尖峰岭后,他躲在一处山里,像野人一样生活。在山野生活的那段时间,有几个内地民工到山里搭棚采制漆料的原料,他便给人干活,换口饭吃,混个地方睡,别人走了,他又像野人一样生活。
(来源:海口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