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控贪污215万
受审总经理自称“我幼稚”
本报讯 (记者邱伟) 海南新世纪旅游公司总经理张凤森被控在受国有企业委托管理国有财产的过程中,贪污公款215万余元。今天上午,此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开庭审理。
此案发生在1995年,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财务处处长戴南受院长于常友指派,带着1500万元公款来到海南,准备私自存款,获取非法高息,张凤森在法庭上说,按照当时海南资金紧缺的状况,来了1000多万的现金汇票,会受到像“上帝”一样的待遇。后来有两家非银行金融机构以28%的年息打动了戴南和于常友,存款过程由张凤森经办。
检察机关指控,张凤森在负责存款过程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用冶金自动化研究设计院的公款215.99万余元。由于在存款、取息过程中获取了不正当利益,张凤森于1997年7月给了于常友、戴南27万元。
张凤森当庭否认贪污控罪,他自称多次把存款利息以现金的形式给了戴南、于常友,但他没有任何证据。“你说给了钱,为什么不留证据?”公诉人问。“这就是我幼稚,他们成熟的地方。”张凤森回答说。“你幼稚吗?”公诉人反问。据公诉人说,案发后,在国资委等部门追款过程中,张凤森避而不见,直到被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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