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州市范坡乡政府30多人强拆民房 殴打居民
记者谢耀军 通讯员裴岩 彭焕成 6月1日,禹州市范坡乡新前村村民董随峰家新建的房子被乡政府强制拆扒,董随峰的爱人、兄长及73岁的老母在拆扒过程中被打伤,此事在当地造成了极恶劣的影响。
村民
30多人拿铁锤、撬杠来拆房
董随峰的爱人闫明恩说,6月1日8时许,她和73岁的婆婆刚吃完早饭,30多名手持铁锤和撬杠的男子冲进院内,七八个男子二话不说便将婆媳二人拖到院外大街上,不让其进院,其他人则开始在院内用铁锤和撬杠拆房。闫明恩情急之下破口大骂。“我刚一骂,就有人叫着‘上去都给我打她’。接着,就有10多人上来把我摁在地上打。”闫明恩的双脚上至今满是擦伤,两条小腿上有几处淤青,右颧骨处淤青肿胀。“我婆婆看到那么多人打我,就上来拉,谁知其中一个人一脚就把她跺到了地上。打完后,有4个男人拉着我的胳膊抬着我的腿把我扔到了一辆警车上,在车上趁着没其他人,一个四方脸、30多岁的男子开始骂我,还使劲扇我的脸。”
在董家隔壁的诊所里,董随峰的母亲正躺在病床上输液。董随峰的大哥董培峰坐在董母病床旁,胳膊和腿、脚都缠着纱布,他说:“上午9点多,我发现乡政府的靳乡长正带着人拆我弟家的房子,于是我拉着他让他给我签个字,结果上来几个男的把我摁在地上一顿拳打脚踢,把我的右脚大拇趾甲盖也给踢掉了。我媳妇刚准备上来拉我,其中一个男的勒着她的头发把她拽到了一边,还朝她脸上扇了几巴掌。”
见到记者来采访,新前村近百名村民向记者拥来,纷纷指责乡政府的做法。董随峰的邻居王某说:“当时来了七八辆车,下来了三四十人,领头的是乡政府抓房建的靳副乡长。看到董家婆媳被他们打,村民们就上去拉,不管谁上去,都被这些人拉离现场。”
乡政府
强行拆扒是为社会和谐
带领拆迁的范坡乡副乡长靳月峰说,董随峰是于今年农历二月初九开始建房的。由于董随峰和邻居秦某家有宅基纠纷,秦某一直告状。乡房管所口头通知董家停工,待办理建筑规划许可证后再施工,但董随峰一直不听。5月8日,范坡乡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依据《河南省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向董随峰下达了一份《当场处罚决定书》,限他5日内清除违章建筑并到乡房管所接受处理。但直到5月31日,董随峰既没有清除违章建筑,也没到乡里说明情况,6月1日上午,乡里就组织了30人带着拆扒房子用的锤子、撬杠、钎子等工具到董家进行强制拆扒。
针对董家3人的伤情,靳月峰解释:“考虑到董家人在拆扒房子的过程中会去阻拦,为保障他们的安全,我们就把他们挡在了大门外面,结果那个女的破口大骂,而且还在地上打滚。她身上的伤是我们拽她时形成的。”
对于“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有没有执法权的问题,靳月峰说:“中心从业务上归禹州市建委指导,原来有执法证,2005年,乡镇机构改革、人员调整后,就没有执法证了。像(董家)这种违章建筑,给他人生活带来不便的,必须进行强行拆扒。但考虑到申请法院执行周期较长,所以没有申请法院来执法。这种(乡政府带人强制拆迁)行为也是没法的法。”
范坡乡柳乡长告诉记者:董家的违章建筑严重影响了他人(秦家)的生活,这(强制拆迁)虽然触及了他(董随峰)的利益,但保障了弱者,维护了公平正义,同样也维护了社会和谐。
检察官
乡政府不能强制“执行”
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科一位干警告诉记者:依据有关规定,村镇建设发展服务中心不是一个独立的行政执法主体,无权以其名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乡政府没有强制执行的权力,所谓的“申请法院执行周期长”不能成为乡政府越权直接行使强制“执行”的理由。所以,乡政府强制“执行”、野蛮“执行”的行为严重违法。对于乡政府的这种违法行为,“被执行人”可以向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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