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意焦点<<<
近日,家住苏州苏锦一村的市民老刘发现,自家小区里好好的停车场却变成了洗车场,爱车就此没了“栖身”之地,而且场地比过去脏乱了许多。记者调查后发现,让小区停车场变身的不是别人,正是小区物业管理公司。
对此,很多市民表示质疑,停车场“变身”没有经过小区业主的同意,是否违法?洗车场噪声扰民,始作俑者物业公司知法犯“法”,是否应当?希望有关部门出来管管。
记者调查<<<
前天下午,记者驱车前往位于苏州火车站后面的苏锦一村。在一片杂乱的环境中,辗转了几个回合,半个小时之后记者终于找到了苏锦一村。那是一个典型的城乡接合部,虽然离苏州闹市区不远,但环境却是截然不同。那个所谓的街道比较脏,满地油腻,坑坑洼洼的。路边都是零零散散的外地小摊贩,吆喝着叫卖。
在苏锦一村靠北的大门口,记者发现了居民所说的停车场。一眼望去“苏锦洗车场”硕大的牌子很引人注目,走进一看旁边还竖着苏锦停车场的牌子。停车场里面划出了大约15平方米的位置用于洗车,对面草地上还有一幢所谓的简易办公室,两者加起来占了大约停车场的1/3。走进办公室,里面都是一些汽车装饰品,环顾四周,记者并没有发现有正规的营业执照挂出。正在洗车的员工告诉记者,这个洗车场只占了3个车位。今天他们老板不在,洗车场开张已有两个月了,并没有居民反映他们扰民。
当事者言<<<
王先生(苏锦一村居民):停车场改成洗车场一事,之前没有征求过我们的同意,也没有听说。后来几个月之前洗车场就突然出现在停车场里面了。原先那里是一个收费的停车场,有很多车子停在那里的,至于为什么突然之间成为洗车场就不大明白了,这应该是物业公司的事情。虽然方便了居民洗车,但作为居民我们有知情的权利。
高先生(苏锦一村居民):我认为物业公司是有这个权利的。何况把洗车场建在家门口,能提供不少方便。我个人的理解是,不管是停车场还是洗车场,前提是不能扰民,比如在噪音、污水等方面,营造一个安静的社区环境才是最重要的。
刘先生(苏锦一村物业公司经理):洗车场确为物业公司所开,我是洗车场的老板。洗车场属于物业公司管辖,不对外承包,做的也只是小区居民的生意。作出这样的“改造”也是一种无奈的选择。我在物业公司10多年了,一直管理苏锦一村。物业公司改制之后,生存一直举步维艰。小区是安置的拆迁户组成的,很多居民对于物业收取物业管理费很不理解,也不合作。我们最多能收到40%居民的物业管理费,已经相当不错了。我们一年能收到的物业管理费大概在五六万元左右,很难维持公司正常运作,连基本的保安、保洁等人员的工资都很难维持。
后来,我们看到停车场有的地方没有停满车,觉得挺浪费的,就将东北角的3个车位划出,与3位车主协商调整车位之后,将东北角改成洗车场。我们并没有影响居民,当初建立的宗旨就是有居民提出异议就立即撤走。到目前为止我们并没有接到任何投诉电话。
不是我们不想经过业主委员会的同意,而是小区成立不了业主委员会。缺少了业主委员会这个代表小区全体业主的具体执行机构,物业管理有些事情很难做,致使许多问题难以通过正常途径解决。像“改造”停车场,我们也很想业主委员会能够监督他们的服务,但是小区业主委员会迟迟不成立,我们只能自行做主。
律师指点<<<
於峰(苏州公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物权法》规定,小区所有土地、建筑、公共设施为小区业主共有,任何改建措施都必须得到小区业主委员会的同意。物业公司擅自变更停车场性质,实属违法行为。物权法规定,地面停车场和空地所有权无可争议的是全体业主的。但本事件的难点在于,小区业主委员会迟迟不能成立,维权主体就找不到,很难实施。目前比较稳妥的做法是,如果洗车场没有相应的资质,如经营执照等,可向有关部门反映取缔其违法的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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