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季生命怎能如此脆弱
嘉市五中一女生投湖自杀 亲属认为与校方催费有关 学校道义捐助8000元
“六一”前,嘉峪关市第五中学高一年级一名女生投湖自杀。死者家属认为,孩子的死可能与学校催交400多元的书费和补课费有关。
事发:
高一女生投湖自杀
记者6月6日下午采访时了解到,自杀学生翎子(化名)今年18岁,来自张家川县农村,事发前系嘉峪关市第五中学高一年级学生,随租住于嘉峪关市的爷爷、奶奶、爸爸生活。
翎子的叔叔张江涛告诉记者,5月24日晚和5月25日一早,翎子多次对爷爷奶奶说,学校要求在5月25日交纳400多元补课费和书费。400多元对于正常家庭来说不算什么大数目,但对于这个连日常生活都捉襟见肘的“移民”家庭来说,却让他们很为难。25日上午10时许,张江涛怀揣300元现金赶到学校,想先交这些钱后找班主任或学校领导求个情,剩余部分以后交清,但没找到要找的人。当日中午,翎子回家后再次告诉爷爷奶奶,老师说了,当天下午如果再交不上钱,学校就不让她上学了。因翎子的父亲张永江不在家,张江涛让侄女先拿300元去,其余的他们再想办法。据张江涛讲,那天下午他回到家,两位老人说翎子中午上学时没拿他留下的钱,说是一次性交不够学校不让上学。一家人等着翎子回家再商量商量,翎子却失踪了。直到第二天上午,翎子也没有回家,张永江兄弟俩便到学校询问。老师告诉他们,翎子25日上午离开学校后就一直没有到校。一家人到处寻找,可翎子音讯全无。5月26日和27日,张永江和张江涛先后到嘉峪关市公安局五一路派出所、刑警队和建设路派出所报警求助。
5月29日晚7时许,嘉峪关迎宾湖的工作人员在湖面上发现一具漂浮的女尸,便立即报警。晚9时许,建设路派出所民警将这个信息电话通知了张永江,让他前去辨认是否是翎子。当张永江赶到嘉峪关市人民医院太平室时,眼前的情景把他们击垮了:被水浸泡得变了形的死者正是他们苦寻好几天的翎子。法医鉴定后初步认定,翎子的死亡原因属自杀,入水时间为5月27日至28日。
家长:
学生自杀校方有责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翎子一家来自张家川农村,因家境贫寒,其叔叔张江涛到嘉峪关打工已经有好几个年头了。张江涛说,侄女翎子是他哥哥张永江的独生女,出生仅8个月时生母就离家出走,至今未归,翎子一直由年迈的爷爷奶奶抚养长大。今年年初,爷爷奶奶带着孙女来到嘉峪关,张江涛和哥哥托人把翎子从张家川第三中学转入嘉峪关市第五中学上高一,他们兄弟俩都在建筑工地打短工,年迈的父母则整日靠捡破烂贴补家用。
张江涛无奈地告诉记者,家境贫寒是造成翎子自杀的一个原因,但他们总感觉学校也有一定的责任。就此观点,一些学生家长也认为学校老师的工作方式及平时与学生的交流方式需要改进。而嘉峪关市第五中学的一些老师则认为,类似的催费方式原无恶意,也并没有什么不妥之处,就看学生和家长怎么理解了。
善后:
学校道义捐助8000元
6月6日下午,记者先后到嘉峪关市第五中学和嘉峪关市教育局进行采访,但因两方都在准备即将进行的高考,记者未能与翎子的班主任老师、第五中学校领导及市教育局负责人见面,但嘉峪关市第五中学的一些老师透露了校方的态度和对善后事宜的处理结果。据记者了解,第五中学此次向高一每个学生收取的费用共计410元,包括本学期开学时的部分书费欠额和周六补课的费用。
记者了解到,5月30日中午,该校有关负责人和老师闻讯到翎子家中探望并予以慰问。张江涛说,他们并不想给学校找麻烦,但总觉得有些憋屈。校方认为,翎子的自杀行为于学校没有任何责任,但考虑到翎子一家人的生活现状,学校愿意从道义上给予2000元的资助。经多次交涉,6月2日,学校与翎子的家人签订了一份协议,校方答应一次性向翎子的家人支付8000元捐助款。6月3日,翎子的尸体被火化。
本报记者 董开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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