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遇最低消费或自带酒水被拒,消费者请勿妥协
消协:“枪打出头鸟”
金黔在线讯“新的《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实施后,目前贵阳市消协仍然接到了几起有关最低消费和自带酒水被拒的投诉或电话咨询。
昨日,贵阳市消协秘书长罗进昌表示,遇到被拒绝自带酒水或设置最低消费时,消费者千万不要妥协。
罗进昌说,自今年2月1日开始实施新《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后,仍有极少部分商家抱着侥幸心理,还在继续设置最低消费或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对这些商家,消协或工商部门一旦查到肯定会“枪打出头鸟”,对其进行严厉处罚。
罗进昌秘书长提醒消费者,外出消费时如果看到商家设置有不准自带酒水的规定,消费者可先告知该商家新的《贵州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若商家一意孤行,消费者不要妥协,可拒绝在该商家消费,并立即或第二天到工商所或消协进行举报。一旦查实,工商部门和消协除了会对商家严厉处罚外,还会让商家对消费者造成的损失(如交通费)等进行补偿。而如果自带了酒水,仍被迫在商家重复购买的,一定要保留好消费凭证,到消协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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