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贵阳6月7日电(记者 李忠将)针对日趋严重的污染现状,地处长江、珠江上游的贵州省对境内488个污染治理项目实施了限期治理,以缓解“两江”流域污染。
记者从贵州省环保局了解到,去年,贵州省对境内乌江、清水江、赤水河、红枫湖等长江、珠江上游流域内的排污不达标的工业企业,分期、分批提出了限期治理要求,目前大部分项目已建成投运。
其中,处于长江上游的乌江、清水江流经重要的磷化工基地。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加上磷化工企业生产废水和城镇生活污水过量排放,乌江、清水江流域遭到污染,特别是磷、氟污染问题严重,威胁着长江生态安全,并且危及到人民群众健康。对此,贵州省政府对流域内污染企业下达了限期治理要求。
同时,贵州省采取限期治理老污染,严格控制新污染,逐步搬迁污染企业等措施对饮用水源地的污染进行整治;对高能耗、高污染、资源性生产行业污染实施整治;对铁合金、焦炭行业产业结构、产品规模进行了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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