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海警支队、天津港公安局、塘沽渔政、南疆治安分局、天津海事局、滨海边防支队6家涉海单位开展了海上联合执法行动,对天津港区附近的渔船、舢板等小型船舶进行检查,突出防范打击海上偷渡、海上违规作业、盗抢运输船舶物资等违法犯罪活动。在3个小时的检查中,联合执法组共检查船舶12艘,查处5艘违规船舶,暂扣两艘“三无”船舶。
昨天上午8:30,由近70名执法人员组成的联合执法组登上了3艘船艇,向天津港港区海域进行搜寻、检查。
20分钟之后,检查组便开始检查第一艘渔船。据检查人员介绍,出海作业的各类船舶在出海前必须做到船舶证书、船员证书齐全有效,证书必须随船携带,捕捞渔船还须持有渔业捕捞证。各类船舶必须按照规定刷制船名、船号,并保持清晰。11:30检查结束之前,联合检查组对辖区海域内的12艘渔船进行了检查,发现有5艘船舶存在证照不全的情况,检查组对其进行了处罚,并对两艘“无船籍港、无船舶证书、无船名船号”的“三无”船舶予以暂扣处罚。
联合检查组提醒渔民,不要在海洋石油勘探开发作业区500米以内捕捞作业,干扰石油生产作业的正常进行,一经发现,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