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新闻网讯(记者王哲)昨天,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哈尔滨市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创建“平安哈尔滨”决议情况的报告。
据悉,三年来,哈尔滨市坚持贯彻执行决定,确保了社会政治安定。
有效遏制了境内外敌对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各种渗透破坏活动;全市刑事发案逐年下降5.5%、3.6%和2.4%,特别是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八类”主要案件连续4年呈下降趋势;同时公共安全管控能力也明显提高,“平安畅通区县”创建活动、“161”消防安全工程等都取得了明显效果,各类安全事故连续三年保持下降趋势。目前,全市已有70%的区县(市)、85%的街(乡镇)、77%的社区、71%的村和70.9%的单位达到了创建标准;2006年,在全国287个地级以上城市投资环境综合评价中,哈尔滨市荣膺全国投资环境百佳城市称号。在去年对党委政府20项主要工作的民意测评中,“平安社区建设工作”满意率名列第一,公众安全感和“创安”满意率逐年提高至89.1%和90.9%。去年哈尔滨市又被评为全国创建“平安家庭”先进市。
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哈尔滨市通过创建“警务新体制,工作新机制,建设新形式”,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的新局面,构建了比较稳固的防控体系,实现了决议提出的“哈尔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全省当龙头、全国争一流”的总体目标。“创安”活动已成为哈尔滨市近年来“最富有成效、最深得民心”的工作之一。